山西华隆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山西华隆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4 公 开 人:山西华隆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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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隆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3日作出(2025)晋01破申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山西华隆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3月17日作出(2025)晋01破15号决定书,指定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为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拟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定审计机构对山西华隆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审计,现将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工商登记情况

债务人公司名称山西华隆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159959378

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街道建设北路76号

法定代表人张艳军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6500万元

实收资本6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5月10日

营业期限2000年5月10日—无限期

登记机关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室内外装潢;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工程技术咨询;批发零售建材、钢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除限制品)、建筑机械、汽车(除小轿车)及配件、矿产品(除限制品)、机电产品、装潢材料、灯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情况

据管理人接管和调查了解,目前山西华隆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为晋商银行大楼项目”在建工程,该项目开发建设情况如下:

项目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172号,处于迎泽大街与青年路交叉口东南角,是在原湖滨饭店旧址上重新规划、设计、建设的改建工程。项目占地面积九万多平方米,建设规模十万多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

项目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目前,因资金链断裂,项目已烂尾近10年,工程处于刚完成主体结构封顶但未完工、未竣工验收的状态。

、审计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内容

审计机构对债务人山西华隆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等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服务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包括但不限于:

1、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对发现的重大财务问题发表审计意见;

2、配合管理人盘点、接管、调取债务人的财务资料;

3、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

4、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5、根据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要求,就财务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6、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7、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提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审计要求

1、中选审计机构进场时间以管理人通知时间为准,并在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审计服务内容;如中选审计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造成损失的,管理人有权要求中选审计机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中选审计机构需根据审计结果出具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具备法律效力;

3、按照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的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说明,配合开展管理人或人民法院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其他工作事项。

、选聘条件

(一)报名人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审计资质,入围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名册;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三)报名人及拟委派的服务团队人员具有丰富的企业破产清算审计工作经验,熟悉企业破产法、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近三年至少承接过1件破产清算或重整案件审计业务;

(四)报名人及拟委派的服务团队人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五)报名人及拟委派的服务团队人员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选聘规则及程序

(一)需提交材料

报名人应于指定时间之前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报名文件:

1、参与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机构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审计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介绍、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5、报价方案:其中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食宿费等费用;特别注意审计机构应在报价时承诺先行提交审计报告、专项报告以及配合管理人完成其他工作,审计费用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或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许可或批准后收取,同意按照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调整审计收费标准;

6、审计相关业绩证明;

7、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理解、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及简介;

8、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承诺,格式自拟;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1518:00止。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中海国际中心A座12层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李律师、张律师,联系电话:0351-7537561、18103436717、15333600812。

邮寄报名: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中海国际中心A座12层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5333600812;邮编:030024。

报名时,请将报名文件装订成册,编写目录、标注页码;报名文件封面标明机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且加盖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密封提交;正副各一份并在封面注明,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同时将报名文件盖章扫描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alongchang2025@163.com。

(三)评审及确定

1、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债务人及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报名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进行评分,得分最高者入选;

3、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中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4、签订合同:中选机构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审计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评分办法

1、评分构成报价部分30分、服务方案40分、相关业绩30分

2、评分标准:

(1)报价部分本次报价最高限价为30万元,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计算方法说明:报价等于基准价时得30分; 报价在评标基准价基础以上,每高于或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最多扣10分。(保留两位小数)。

(2)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方案、总体思路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专业人员配备、质量控制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优秀31-40分;良好16-30分;一般1-15分。

(3)相关业绩提供承接过的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强制清算案件审计业务的相关业绩,包括合同等相关证明内容,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多得30分。

、其他说明

(一)报名人参与本次选聘,即视为充分了解前述情况并接受,审计机构不得因此停止或拒绝按约定推进相关工作,也不得因此拒绝出具咨询意见或报告。

(二)鉴于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破产审计服务费用最终以债权人会议、人民法院的决议或决定等为准;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山西华隆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山西华隆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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