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汉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投资人公告

盐城汉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19小时前 公 开 人:盐城汉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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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季律师 联系方式: 18261907061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5-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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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汉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2日作出(2025)苏0924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盐城汉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汉蓝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7日作出(2025)苏0924破19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国磊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5年11月18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裁定盐城汉蓝公司开始重整。为推动盐城汉蓝公司重整,实现资产价值与债权人权益最大化,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旨在使意向投资人了解盐城汉蓝公司基本情况,明确招募原则、条件、规则及流程。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2.本次以盐城汉蓝公司100%股权转让方式招募投资人,投资价格不低于1300万元(射阳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补充方案(草案)中意向投资人保底投资额为1300万元)。

3.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盐城汉蓝公司概况仅作为参考资料使用,管理人不对该内容承担保证责任。重整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投资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政策、商业、经营风险等,由重整投资人自行评估与承担,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人士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

4.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重整投资人须无条件接受与配合。管理人有权视本案实际情况调整招募进度或公告内容,包括决定延长、修订、补充、撤回、重新发布、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等事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5.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或要约邀请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或依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股权状态、产权负担等以最终交付现状为准。

6.重整投资人需无条件配合管理人对未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权利和权益的处置及债权清偿等工作。

7.重整投资人因招募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费用等支出的成本及费用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8.本公告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京东网京东拍卖平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同步发布。

9.本招募公告的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二、盐城汉蓝公司概况

(一)工商信息基本情况

名称

盐城汉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24MA1MXWT94T

法定代表人

凌亮

注册资本

35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6-10-31

营业期限

2016-10-31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射阳县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纬二路北侧

 

 

 

 

 

 

经营范围

生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环保微生物技术服务、防腐防水技术服务;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设计服务;水质污染治理服务;空气污染治理服务;土壤改良;河道清理服务;“三废”处理用生物菌种生产(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水质改良剂(危险化学品除外)、水处理设备、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自动化控制设备及系统、环保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企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环境治理工程、市政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企业状态

停业

(二)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日期

1

浙江汉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00%

3500万元

2019-04-30

三、债务人资产范围及负债情况

(一)重整资产(留存清单)

1.债务人土地:债务人名下位于射阳港经济区三氯蔗糖西侧2#地块的1宗工业用地,产权证号苏(2017)射阳县不动产权第0004574号,宗地面积为39988.50平方米。

权利人

盐城汉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坐落

射阳港经济区三氯蔗糖西侧2#地块

不动产类型

土地

不动产面积

宗地面积39988㎡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不动产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期限

2067-03-19止

权利性质

出让

产权证号

苏(2017)射阳县不动产权第0004574号

他项权利信息

2.债务人房产:债务人位于射阳港经济区三氯蔗糖西侧2#地块上建有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共计20项,其中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为13681.90平方米。

3.其他:债务人存放在办公楼、厂房内的机器设备及办公用品。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评估价值(万元)

1

机器设备

17

 

8.01

2

房屋附属物

13681.90

平方米

2028.03

3

土地使用权

39988.50

平方米

963.72

 

合计

 

 

2999.76

经评估机构江苏经纬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向管理人出具的经纬评报字〔2025〕107号《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留存清单中的重整资产市场价值评估值2999.76万元。

(二)非重整资产

留存清单以外的债务人企业所有资产及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存货、厂房租金、全资子公司成都富吉创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应收账款等资产及权益。

(三)负债情况

截至2026年3月11日,管理人共收到 27户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总金额为123233261.7元,另有职工债权266456.91元。盐城汉蓝公司的破产债权金额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为准。

四、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主要目的在于实现盐城汉蓝公司的继续运营并实现重整价值,实现资产价值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最大化,整体化解债务、有效整合资源,最终打造资本结构优化、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的企业。

五、投资人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具备与盐城汉蓝公司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实力;

3.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4.符合上述条件的多家意向投资人可作为联合体参与,但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需同时符合上述第1、2、3项条件,联合体各方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盐城汉蓝公司的意向投资人招募。

六、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3日17时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材料:重整投资意向书及附属材料(提交材料说明详见下文)。需注意,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盐城汉蓝公司及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

3.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时向管理人账户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保证金应交付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盐城汉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射阳县支行

账    号:492382492508

提交报名材料时,应一并附上保证金缴纳凭证。

4.邮寄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数据产业园A16幢

5.联系方式:王律师 15366482897;季律师 18261907061。

(二)审查阶段

意向投资人按照本规定向管理人正式报名且缴纳保证金后,管理人将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意向投资人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且管理人在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的情况、社会声誉及经济实力等相关方面后认为与盐城汉蓝公司重整要求相匹配的,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及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书面通知;如需要意向投资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的,管理人将在收到初步报名材料及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其补充提供,意向投资人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如补充材料齐备的,管理人将在收到补充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对意向投资人进行书面通知。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5月13日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支付时间、经营方案等内容。

若意向投资人在《重整投资方案》中的投资金额报价低于1300万元则为无效报价。

七、《重整投资方案》评审、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1.如仅有一位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且所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报价高于1300万元人民币,则直接确定该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

2.如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的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且报价均高于1300万元人民币,管理人以出价最高的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若出现同等出价情况,管理人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有权结合重整投资金额、付款方式、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等要素进行评选或者通过二次报价的方式,最终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和备选投资人。

3.如无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投资人所提交的重整方案低于1300万元人民币,则管理人直接确定已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协议书》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重整对价为1300万元人民币。

4.最终确定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应自收到《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重整投资协议》,其中未中标的意向投资人由管理人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未确认告知书》并无息退还保证金。正式重整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或与其他意向投资人串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并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

5.意向投资人按本招募公告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并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八、保证金的退还及转换

对于未通过初步审查,或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前放弃参与投资,或最终未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进行通知,并于发生上述情况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已经收取的保证金。

对于最终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将转为等额的投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缴纳全部重整投资款后,保证金100万元全部退还,不计利息。

九、保证金的没收

1.意向投资人应自收到管理人确认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协议(书面投资协议将依据招募公告及其他相关重整投资文件签订);该意向投资人如拒绝或未按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其参与盐城汉蓝公司重整的资格,并重新选定投资人。

2.意向投资人如存在不实陈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串通报价、恶意阻挠他人参与竞投等任何有损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的资格,且没收该意向投资人的全部保证金。

3.意向投资人因上述行为造成盐城汉蓝公司损失,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管理人有权另行向该意向投资人主张赔偿。

十、尽职调查阶段

1.意向投资人完成报名并签署保密协议后可到管理人处查阅盐城汉蓝公司的资产情况、债权认定情况、资产评估报告、重整计划草案等资料,或可自行或委托机构对盐城汉蓝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予以积极配合。

2.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十一、重整意向书提交说明

拟参与盐城汉蓝公司重整投资的任何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人,需向管理人以现场提交或邮寄等方式提交重整意向书(原件)一式三份及相关附件,意向书格式不限,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简要陈述重整投资意向,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2.符合招募公告中“意向投资人招募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

6.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主营业务核心优势等;

7.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需明确牵头方,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意向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盐城汉蓝公司及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2.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或基于全体债权人利益考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3.管理人招募及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全部过程均接受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的监督。

4.意向投资人一经提交资料报名,视为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意向投资人工作人员的行为等同于意向投资人的行为。

特此公告!

 

盐城汉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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