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思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案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广东思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案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小时前 公 开 人: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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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根据赖远邦的申请,于2026年1月12日作出(2025)粤1971破申2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东思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2月4日作出(2026)粤1971破60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依法接受指定后,对广东思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思誉文化公司”)所欠职工的工资,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进行了调查。经管理人初步调查,思誉文化公司欠付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30685.63元(详见后附的职工债权公示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将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6年4月15日止。

思誉文化公司的职工如对本公示记载的职工名单及债权数额有异议,应当自公示之日起 15 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要求管理人更正,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并书面答复。对管理人复核确认的金额及职工名单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书面复函之日起7日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或有异议但未按期提出或对复核结果有异议但未依法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表等载明内容无异议。

管理人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 1 号国贸中心 T2 栋 7001-7002 室联系人:林黎明,联系电话:18124360019。如选择邮寄,请在邮寄单注明“思誉文化公司职工债权”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管理人将在收到材料之后确认时间核对证据原件。

特此公示。

 

附件:广东思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债权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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