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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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7分钟前 公 开 人:福建天美家居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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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

福建天美家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28日作出(2026)闽05破申2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西领瓷建材有限公司对福建天美家居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6)闽05破申23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案交由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审理。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30日立案,案号为(2026)闽0504破17号,并于2026年10月8日作出(2026)闽0504破17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天美家居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积极开展工作,但因债务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及高管未履行移交财产、印章、证照、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法定义务,导致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债务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等任何有效证照及印章,为维护福建天美家居有限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声明如下:

福建天美家居有限公司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预留银行的私人印章及其他印章等)、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等)自2026年9月28日起全部作废,如擅自使用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管理人没有接管到债务人的任何财务账簿等文件,导致债务人无法进行清算,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及高管应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福建天美家居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1月5日

附件

11.5作废公告(2026)天美破官通字第1号.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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