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债权申报的公告

关于职工债权申报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08 公 开 人:河南凯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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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美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职工债权申报的公告

(2025)美华破管字第2号

2025年4月14日,贵院作出(2025)豫0311破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审理申请人河南鑫顶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洛阳美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一案。2025年4月24日,贵院依法作出(2025)豫0311破9-2号决定书,指定河南凯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洛阳美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华酒店)管理人。因美华酒店未向管理人提供财务账册及职工档案等资料,为了维护美华酒店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就职工债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职工债权核查需要,请美华酒店的职工于2025年5月31日前向管理人登记职工债权,同时提供书面的债权数额说明并附上相关的证据。管理人将依据各位职工提供的证据材料,依法确认各位的职工债权,若职工本人无法按时提供或逾期提交必要的证据材料,导致管理人根据现有资料及调查结果也无法核实职工信息及其债权,则该部分职工债权将不予确认,由此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失将由相关职工自行承担。

二、若美华酒店职工有保管美华酒店财产、资料的(包括但不限于文书资料、印章、财务资料、财产及财产证明材料等)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告知并移交管理人。

特此公告

洛阳美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六日


管理人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10 号建业智慧港 15A 层,联系人:郑女士13721649312、卫先生1566063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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