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02 公 开 人:湖南洞庭苇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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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何亚芳 联系方式: 18182008518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2-21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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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洞庭苇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

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5年9月26日君山区人民法院以(2025)湘0611破申1号《决定书》决定对湖南洞庭苇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洞庭苇田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湖南祈安律师事务所担任洞庭苇田公司的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或称“临时管理人”)。为顺利推进洞庭苇田公司预重整和重整工作,化解公司债务危机,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利和其他相关利益主体合法利益,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本次招募和遴选”)。现就本次招募和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洞庭苇田公司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洞庭苇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四期4栋

法定代表人:向哲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1日

营业期限:2037年10月10日

经营范围:水产品冷冻加工;食品销售;熟食品、水产制品的制造;速冻食品的加工及销售;鲜肉的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向哲:持股比例51%,认缴出资1020万元,实缴出资日期2022年12月28日,任职职务执行事务的董事、总经理。周权:持股比例49%,认缴出资980万元,实缴出资日期2022年12月28日。

(二)洞庭苇田公司财产情况

    洞庭苇田公司截至2025年11月,经洞庭苇田公司向临时管理人报告的财产情况为:资产预估价值总计:10806013.17元。具体财产情况以法院指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为准。

(三)洞庭苇田公司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21日,洞庭苇田公司向临时管理人报告对外债务金额为35921466.29元(包含职工债务393450.83元),合计债务为:35921466.29元。但目前债权人未申报完全,临时管理人尚未完成审核。

具体以法院裁定债权金额为准。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和遴选的目的在于为洞庭苇田公司引入重整投资人,推动洞庭苇田公司的预重整和重整工作,同时整体化解洞庭苇田公司的债务问题,拟由重整投资人提供在资金、管理、产业等方面的支持,有效整合资源,优化洞庭苇田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维护债权人、职工及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最终使得洞庭苇田公司成为资产质量优良、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企业。欢迎具有财务投资意愿的投资人(以下简称“意向投资人”)、股权等资产收购投资意愿的投资人(以下简称“意向投资人”)咨询报名。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3、如洞庭苇田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期间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洞庭苇田公司的重整程序,经过本次招募和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除特殊情况外,洞庭苇田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4、本次招募和遴选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5、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预重整投资人招募。

6、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可以单独报名或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7、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若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洞庭苇田公司的有关情况,需按招募流程的相关要求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书面材料、签署保密承诺函等之后进行,且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意向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

(二)意向投资人的条件

为实现对洞庭苇田公司发展的支持,根据洞庭苇田公司项目资产的特点,意向产业投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最近三年或设立以来(如设立至今不足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应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构,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工作,实现各方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交易。

3、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本次重整投资相适应的投资能力,具备充足、合法的自有资金,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4、本次招募和遴选不限制意向投资人的行业分类。

5、原则上重整后企业总部及主要纳税地仍在岳阳市君山区。

6、为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能够在洞庭苇田预重整及重整期间为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共益债投资)的意向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7、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投资人,并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全部条件。牵头投资人应承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承担连带/兜底责任。牵头投资人一经确定后,未经临时管理人许可不能更换,牵头投资人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经临时管理人许可退出本次招募和遴选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和遴选。各联合体成员需要在重整投资方案中承诺,发生联合体成员退出的情况时,其他联合体成员将按照投资份额的相对比例或内部协商一致的比例承接退出成员的投资份额。

8、意向投资人需在报名时明确是否有意通过参与重整投资取得洞庭苇田公司控制权。联合体报名的,牵头投资人需明确其是否有意通过参与重整投资取得洞庭苇田公司控制权,明确各方是否构成一致行动。

9、临时管理人根据预重整和重整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1日18:00前(含当日,临时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延长报名期限)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向临时管理人送达纸质版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三份(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时间为准),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的彩色扫描件,需注明与纸质版内容一致)发送至临时管理人邮箱,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一致。

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招募和遴选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准备报名材料并加盖公章,由牵头投资人汇总报名材料后统一提交给临时管理人。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及邮寄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湖滨大道569号山语湖5号楼15A层湖南祈安律师事务所

(2)联系人:何亚芳

(3)联系电话:18182008518(仅限于投资事项的咨询和联系)。

(4)报名材料发送邮箱:506812705@qq.com。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报名时应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情况介绍,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如为企业法人的含企业基本工商登记信息、历史沿革、组织架构等)、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经营与财务情况(含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等)及其他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情况;

(3)资质证明及授权委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关于已获得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企业征信自查报告等;

(4)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如为企业法人的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保密承诺函;

(6)意向投资人如以联合体报名参与的,联合体各成员需分别提交前述材料。此外,还需提交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职责、权利义务安排等情况,并承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承担连带/兜底责任。联合体介绍文件及承诺函的格式需自拟,并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公章。

(7)承诺书,承诺签订意向协议(或框架协议)后向临时管理人支付不低于100万元的投资保证金。

上述报名材料中,营业执照、身份证为复印件并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或负责人签字/签章,其他材料均须为原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限期补正。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并应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

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的,临时管理人有权取消其竞选资格,若已签订协议的,临时管理人有权解除签订协议,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二)初步筛选

临时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临时管理人将通知补正,意向投资人应于临时管理人指定的期限之前完成补正。

(三)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临时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具有可行性的、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的预重整投资方案,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同时发送电子扫描版至上述临时管理人的联系邮箱。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资金/资源及来源、各类债务调整和清偿方案、资产处置方案(如有)、经营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及其他与投资相关的条款和条件等。

(四)遴选谈判

临时管理人将严格参照正式的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组织投资人遴选工作。如意向投资人超过一家的,临时管理人将组建遴选委员会,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方式确定投资人。具体的遴选安排,将由临时管理是人后续另行通知。临时管理人有权在意向投资人报名后至确定为投资人前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意向投资人在确定遴选结果前可相互转化,但相关意向投资人应当补足两者之间在报名条件、材料等方面的差异。

(五)签署协议

临时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产生后向重整投资人和备选重整投资人(如有)发出《确认函》,确认其重整投资人和备选重整投资人(如有)身份。重整投资人应当在临时管理人要求时间内与相关方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向临时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投资保证金不低于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具体以最终签订协议约定的金额为准。若重整投资人未能在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签订相应投资协议,或未按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且临时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另行确定重整投资人,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因此给洞庭苇田公司及临时管理人等造成损失的,重整投资人应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预重整期间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洞庭苇田公司的重整程序,无特殊情况下,洞庭苇田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六)保证金的处理

1、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君山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价款的一部分(不计息)。若重整计划未获君山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已收取保证金在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或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投资人在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自动放弃或因其自身原因不再继续参与重整的,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由此给洞庭苇田公司及临时管理人等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五、其他注意事项

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释权归属于洞庭苇田公司临时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临时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本次招募和遴选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临时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和遴选工作。如有变化,以临时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次预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湖南洞庭苇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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