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城县鸿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公开选聘中介机构

乡城县鸿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公开选聘中介机构

公开时间:2025-06-09 公 开 人:乡城县鸿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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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城县鸿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

公开选聘中介机构公告

2025年5月30日,四川省乡城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川3336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国家电投集团四川电力有限公司对乡城县鸿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能电力公司,或简称:债务人)破产重整申请,同时指定甘孜州大信企业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担任鸿能电力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查明鸿能电力公司的资产、负债以及债务人重整价值,公平保护债权人及债务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推进破产重整程序顺利、高效、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工程造价机构。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符合条件的机构积极报名。


附件:

1.项目基本情况及参选中介机构具体要求;

2.参选文书资料。

 

                  乡城县鸿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九日

附件

附件2.参选文件资料.docx 下载
附件1.项目基本情况及参选机构具体要求.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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