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冠凡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示第一批待定债权、重新审定债权、第一批补充申报债权的公告

广西冠凡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示第一批待定债权、重新审定债权、第一批补充申报债权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30 公 开 人:广西冠凡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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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冠凡投资有限公司债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等规定,管理人现对第一批待定债权、重

新审定债权、第一批补充申报债权进行公示,并就债权异议相关事项作公告如下:

一、债权异议提出时间

公示期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各债权人如对本次公布的债权表记

载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异议方式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可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公示期满未提出书面异议或诉讼的,视为对本次公示内容无异议。

二、债权异议提出方式

(一)邮寄提交:

邮寄地址及收件人:南宁市西乡塘区鲁班路 95 号禾田信息港2 号研发楼 10 楼 1001 室。

覃英流(19877010713)、项智勇(18174123714)

(二)邮箱提交:

管理人电子邮箱:gxguanfanglr@163.com

三、债权异议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债权异议材料内容

1、债权异议申请书(对本人债权)/债权异议申请书(对他人债权)。可关注“广西乾之恒

破产清算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菜单栏点击“债权异议”获取前述材料模板;

2、提出异议的债权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交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债权异议相应证据材料。

(二)提交要求

1、以邮寄方式提交债权异议的,前述材料需准备一式两份;

2、以电子邮件提交债权异议的,需将前述材料扫描为 PDF 文档并整理为压缩包后发送至

管理人邮箱,压缩包命名为:债权编号+债权人名称+“债权异议”四字。

四、其他说明

(一)关于重新审定债权表:

重新审定债权表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布债权表后的异议期间(2025 年 8 月 13 日至

2025 年 8 月 19 日),相关债权人对本人/他人债权提出书面异议后,管理人根据相应材料重

新审定的债权数据。

未重新审定的债权数据仍以第一次债权人所会议公布的债权表为准。

(二)关于第一批待定债权表:

部分待定债权仍在核查中,不属于对债权的认定或否定,后续管理人将另行公示,此部分

债权人无需提出异议或起诉。

(三)关于第一批补充申报债权表:

补充申报债权表为本公告发出之日止,管理人所收到的补充申报的债权数据。如尚未申报

的,仍可向管理人补充申报;就同一笔债权重复申报的,管理人不再接收,以申报期限内提交

的资料数据为准。

债权表数据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确认之前,不代表对任何债权的承认或否定。

广西冠凡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9月30日

附件

(53号文)关于公示第一批待定债权、重新认定债权、第一批补充申报债权的公告(含附表).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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