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城商业大厦维修单位招募公告

汇城商业大厦维修单位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15 公 开 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汇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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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17日作出(2025)粤1825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汇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城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2月18作出(2025)粤1825破1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佛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汇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 “管理人”)。

汇城商业大厦(1期、2期)存在多项属于汇城公司作为开发商应当履行的保修责任范围内的质量缺陷,包括天台、墙体、路面、车库等区域出现渗漏、空鼓、开裂、排水不畅等情形,已构成安全隐患。为切实履行开发商的保修义务、维护破产财产价值、消除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人现依法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维修单位,以完成上述保修责任的整改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维修项目概况

本次维修范围为汇城商业大厦1期、2期中属于汇城公司保修责任的以下部位(具体缺陷位置、程度、工程量由报名单位现场踏勘自行确定)

1、天面(含屋顶平台)区域

琉璃瓦拆除及防水处理;天台楼梯间漏水、墙面脱落修复;楼面开裂防渗;门窗维修/更换;线盒密封与排水整改。

2、墙体维修

外墙或内墙渗水、饰面层脱落。

3、路面与车库维修

室外路面沉降、积水、沥青破损;车库混凝土地面起砂、开裂;车库顶板或侧墙渗漏;人防预留孔洞未按要求封堵。

二、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择优方式进行,接受债权人与法院监督,对所有意向单位平等适用。

2、本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要约。

3、管理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调整报名材料、资质要求、评审规则等,无需另行解释。

4、管理人可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中止/撤回后无需对意向单位投入成本予以补偿。

5、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三、维修单位资质要求

1、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应具备实施本施工工程的资质,能够按时保质完成工程施工工作。

3、拥有房屋修缮、防水、外墙整治、车库改造等同类项目丰富维修经验的专业人员及住宅大厦维修修缮工作业绩。

4、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重大安全事故、失信被执行、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5、具备相应施工保障能力,能按期保质完成全部维修内容。

6.能够接受“固定总价包干”及“分期支付工程款”的商务条件,

四、现场踏勘

踏勘必要性:本项目维修范围涉及汇城商业大厦1期、2期的天台、墙体、路面、车库等多个区域,现状复杂,且不同维修内容对施工方案、材料及工程量存在较大影响。为确保维修单位充分了解现场实际状况、合理报价及中标后顺利施工,本次招募要求所有意向报名单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

此外,管理人不提供工程量清单,不指定维修工艺及材料,所有缺陷原因诊断、维修方案设计及工程量测算均由报名单位自行完成。未进行现场踏勘的单位,其报名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踏勘时间:由意向单位自行联系管理人确定具体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沿江中路与市场路交叉口汇城商业大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 18929930580 / 0757-83873266

踏勘要求:意向单位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自行承担。管理人将配合提供必要的现场指引,但不承担踏勘过程中的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失责任。

五、报名时间

本次招募自2026年5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止。

六、报名地点、联系人及方式

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1号一座909房、910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 18929930580 / 0757-83873266

七、报名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密封交至管理人)

1、报名机构的主体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及人员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机构简介、近三年同类维修业绩证明(合同、验收报告等)。

3、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负责人及资质证书、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资质证书、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承诺可垫付资金额度等。

4、项目报价文件:必须按各维修项目分别单列报价,明确计价标准、单价、合价、可协商最大折扣,不得只报总价。

5、施工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明细(按天台、墙体、路面、车库等分类)。

6、报名机构联系人姓名、电话、文件送达地址、开户行及账号。

意向单位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八、选定规则

管理人采用综合评审法选定施工单位,结合资质等级、企业实力、同类业绩、施工方案、报价合理性、工期保障、垫付能力、信誉状况等维度择优确定1家中选单位及1家备选单位。

中选单位放弃中选、因故不能履行合同或签订合同后解除合同的,管理人有权直接与备选单位签订合同,不再另行招募。

未中选单位不再单独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九、招募结果通知

管理人将于报名结束后3日内完成评审,并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并洽谈签订合同。

十、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募系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接受人民法院的监督与建议。

2、中选单位须严格按合同、规范及安全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依法承担责任,管理人可重新招募。

3、施工期间须服从管理人现场管理,做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汇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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