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湖南省株洲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小时前 公 开 人:湖南省株洲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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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57日作出(20250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湖南省株洲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57日作出(2025024号决定书,指定湖南天桥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未接管到湖南省株洲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的账册、人事档案等材料,无法通过账册资料核查职工债权,管理人通过调取的人社部门的相关资料及管理人的调查核实,列出了湖南省株洲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明细表,现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职工对公示的职工债权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的债权无异议。

经管理人调查,暂可确认的欠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金(单位应缴部分)201938.6元,欠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本金(单位应缴部分)41645.57元,欠缴基本医疗保险本金(单位应缴部分)521052.07元。

联系人:何松林律师18673327176

     附:社保债权表明细

附件

表二医疗保险欠缴情况2026年6月21日.xls 下载
表一养老保险欠缴+工伤保险欠缴6月21.xls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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