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 审计机构招募公告

长春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 审计机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11 公 开 人:长春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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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

审计机构招募公告

长春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开集团)于20071211日,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以(2007)长民破字第2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长春建工集团吉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长开集团的破产申请。同日,长春中院指定长开集团清算组为长开集团破产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长开集团破产清算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破产管理人拟聘请审计机构提供全面财务审计服务,梳理长开集团过往财务账目,精准核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状况,厘清财务情况,真实、准确确定财产范围和价值。为全面、高效完成长开集团破产项目审计工作,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快速推进长开集团破产清算进程,破产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方式招募意向审计机构,招募公告如下:

一、长开集团基本信息

长开集团成立于1999510日;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长春市宽城区长江路69号;法定代表人为刁玉福;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股东为长春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0%;企业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凭许可证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策划,中介,经销建材;室内装饰装璜;目前,企业处于停业状态。

二、招募审计机构的资格条件

1.承办过企业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项目,且承办单位所派出的工作小组组长须有企业破产相关业务经验, 熟悉企业破产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意向机构需具备一定的规模,能完成长开集团审计工作;

3.项目承办人员须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善于沟通、合作,能完全配合破产管理人开展工作;

4.意向机构及派出的工作人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5.与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三、审计机构相关工作内容及要求

1.以破产管理人确定的基准日对长开集团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全部财务事项进行财务审计,特别是要准确核查破产企业债务。根据破产管理人要求出具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需在45个自然日内出具,自破产管理人书面通知审计机构进场之日起算。根据破产管理人的要求充分披露审计调整事项。依据相关规定对可能出现的变更审计基准日情况下调整或补充出具审计报告;

2.根据长开集团破产程序需要及破产管理人的要求及要求的时间内,对破产程序中其他事项(如财产清查、资产损失)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3.根据法院及破产管理人的要求列席长开集团债权人会议并进行工作情况汇报及相关问题解答;

4.长开集团破产案件终结时对破产管理人履职情况、破产财产收支等情况进行管理人审计并出具报告;

5.根据破产管理人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对本项目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及咨询服务。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意向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3.意向机构派出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4.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同类业务业绩资料);

5. 服务方案;

6. 报价函(含税,应明确计算标准);

7.本机构出具的保密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意向机构对从破产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意向机构对必须善意使用破产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制定服务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破产管理人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4181630分止。有意参选的机构应当在报名截止前向破产管理人递交所有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均应密封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自动取消报名资格邮寄材料报名的单位,应保证在报名截止日前破产管理人收到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银杏路500号,伟峰领袖领地1号楼四层,长开集团破产管理人收,联系人:关经理,联系电话:15584297222。

3.意向机构按本公告的要求递交报名材料并获得破产管理人确认且签署保密协议后,可实地开展尽职调查及向破产管理人查询本项目各企业相关资料,破产管理人将予以积极配合。

4.意向机构向破产管理人递交项目报名材料的,视为其已经接受本招募公告的各项要求,对本招募公告的内容没有异议,并向破产管理人承诺予以履行,否则视为违约,破产管理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向其主张赔偿责任。如中选机构违约,破产管理人有权直接从服务费用中扣除违约金,不足部分由中选机构向破产管理人补足。

六、其他事项

1.中选审计机构的入场时间待与破产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破产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本次审计的相关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约定为准;

2.中选审计机构因不当履行职责给破产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本公告仅供参考,由此产生的纠纷破产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4.本次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破产管理人另行向各报名机构进行解释和说明。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长开集团破产管理人享有。

   

                                                                                                          长春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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