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云火柱气动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江西云火柱气动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17小时前 公 开 人:江西云火柱气动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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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5-29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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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根据鹰潭市信江广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5月19日裁定受理江西云火柱气动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法院决定本案适用简化审理程序,并指定江西赣星律师事务所为江西云火柱气动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西云火柱气动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6月25日前,向江西云火柱气动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江西省贵溪市沿河路19号和道华庭S5栋310江西赣星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35400;联系电话:张恬13407016096、邓思1867011215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江西云火柱气动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西云火柱气动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法院定于2026年7月2日上午9:30在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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