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东鑫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遴选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的公告

潍坊东鑫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遴选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6-09 公 开 人:潍坊东鑫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51次
  • 打印

潍坊东鑫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遴选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东鑫破管字第1号

2025年12月26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潍坊东鑫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鑫置业”)破产重整一案并移交青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并于2026年6月5日指定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核查东鑫置业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公平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高效推进破产重整程序,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遴选东鑫置业破产重整案的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东鑫置业成立于2019年4月26日,登记机关为山东省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地为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益都街道办事处海岱北路1888号。东鑫置业系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的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东鑫置业名下有开发的“新上海花园”小区项目。

二、报名资质要求

(一)报名机构须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中介机构名录中的专业机构,并具有房地产企业相关审计、评估业务经验。

(二)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

(三)报名机构指定的审计、评估专业人员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须具有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审计、评估业务经验;

(四)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

1.在规定的期限内审查企业提供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等资产清册;

2.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做好破产企业相关财务资料的调取,完成财产状况调查报告、债权审核等工作;

4.按规定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

5.根据本案工作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评估:

1.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债务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车辆、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及其他无形资产等)的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

2.按相关规定实地查勘盘点,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按规定列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按照破产重整要求,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5.根据本案工作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四、选定方法

对于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将综合根据其报价、业绩、资质、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公开遴选。未选定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不再退回。

五、需提交的材料

 1.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中介机构名录的证明文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法人签章的有效报名文件;

 3.具有专业资格证书人员所占员工比例、具有房地产企业审计、评估业务的证明文件;

 4.从事本业务的报价方案;

 5.从事相关业务的报告等业绩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参聘的报名人可在2026年6月12日16时前向管理人递交报名文件。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求是大厦1702室,联系人:孟律师,联系电话:18653650883。

潍坊东鑫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6月9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