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华北橡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景县华北橡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8-19 公 开 人:景县华北橡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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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祝佳铭 联系方式: 18632878303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9-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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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华北橡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6年7月15日,景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景县华北橡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公司)破产重整一案。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12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由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并于2026年8月17日作出决定书指定河北逸豪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景县华北橡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及有关各方权益,制定切实可行的重整方案,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华北公司基本情况

景县华北橡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于1995年7月6日在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目前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为河北省衡水市景县开发区景开大街,法定代表人为代炳芬,工商注册号:13112700000177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127601678204X。公司注册资本为7138万元人民币,现已全部实缴。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低压胶管及总成、钢丝、金属软管、接头、止水带、输送带、桥梁支座、防水板、橡胶密封件、橡塑、尼龙、四氟制品、补偿器、树脂管及总成、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审批的未经审批前不得经营)。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内容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

(二)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等接洽中掌握到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相对方需要遵守保密义务,相对方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重整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拥有充足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投资,并出具相应的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且保证投资资金来源确定,合法合规。具体要求如下:

(1)截至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重整之日即2026年7月15日,注册资本不低于1.5亿元,实缴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的销售收入、综合收入不低于1.5亿元,以税务财报为准。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具备与华北公司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专业人才以保障恢复债务人生产经营,能够解决职工安置等所有职工问题。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有限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负有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整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和关联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未被作为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上关联的自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四)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并承诺依照招募公告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愿意成为华北公司的重整投资人。

(五)满足以上条件,并由河北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推荐的企业法人优先予以审核通过。

四、参加招募程序应当提交的文件

(一)报名意向书。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简介应包含企业经营情况、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组织机构及企业资质、注册资本及实缴出资证明、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主体资料: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重整投资人竞价完成后,华北公司的股权只能变更至获得资格的重整投资人的法人主体或重整投资人授权的自然人作为股东,不得变更至其他第三人)

(四)同意对知悉的华北公司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

(五)管理人要求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期限、地点及联系人

(一)招募期限: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6年9月22日17:00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二)报名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西路富恒广场3栋五区804室

(三)联系人:祝佳铭,电话:18632878303。

六、招募流程及竞价流程

(一)报名审核阶段:管理人将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意向重整投资人。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材料齐全的,按管理人要求向管理人账户交纳500万元的意向保证金,交纳意向保证金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缴纳意向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竞争选任阶段:符合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通过公开方式竞价,投资价高者获得最终重整投资人资格,具体流程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签署协议阶段:经最终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相关协议。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各方应按照相关协议及重整计划的内容履行。

七、关于意向保证金的说明

(一)管理人将在意向投资人竞价结果产生后向竞价成功的重整投资人发出确认通知,确定其重整投资人身份。

(二)重整投资人收到通知后,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次招募的,或基于投资人原因无法履行《重整投资协议》中约定的投资事项的,或重整计划草案获得人民法院批准后,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华北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有权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给华北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在中选投资人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若未中选的投资人作为备选机构重新被确定为中选投资人的,需自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重新缴纳相应的保证金,逾期未缴纳视为放弃备选投资人资格。

(四)人民法院批准华北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后,重整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转化为重整投资价款。

八、其他事项

(一)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二)以上招募信息仅供参考,管理人不因本公告对意向投资人承担任何责任,相关情况以现场核实为准,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景县华北橡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6年8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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