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广力兴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接管通知书

南宁市广力兴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接管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6-06-16 公 开 人:南宁市广力兴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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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广力兴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接管通知书

                                                                                                (2026)广力兴破管字第001号

南宁市广力兴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财产持有人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2日作出(2023)桂0103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周霖对南宁市广力兴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力兴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6月1日作出(2025)桂0103破3号决定书,指定广西观复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力兴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管理人有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法定职责,债务人及其股东、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以及财产持有人/占有人应当配合管理人接管,及时向管理人移交债务人有关财产或资料。

请你方自本通知书公告之日起五日内与管理人联系,并向管理人移交你方保管的广力兴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及资料:

(一)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全部银行账户印鉴、银行票据、银行开户许可证、网银、网银/账户密码、网银支付器等;

(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存货、对外投资、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流动资产、债权债务清册及相关合同、协议等财产及相关凭证;

(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各类经营许可证书及资质证书等公司经营证照;

(四)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职能部门章、各分支机构章、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公司印章;

(五)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等账簿及全部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历年审计报告、年检报告、验资报告等公司财务会计、审计资料和年检资料;

(六)批准设立文件、公司章程、管理制度、各类合同、协议及各类决议、会议记录、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及相关人事档案文件等文书档案资料;

(七)电脑数据、管理系统及授权密码等信息资料;

(八)有关债务人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的卷宗材料;

(九)广力兴公司的其它重要资料,如广力兴公司的债权或其他相关信息等。

债务人及有关人员如有拒不移交、未按时移交上述材料或其他导致清算工作无法进行的行为,将承担无法清算的法律责任,管理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等法律规定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南宁市广力兴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管理人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1号绿地中央广场A7栋9楼926号广西观复律师事务所,姚律师186-4890-7601

附件:(2023)桂0103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2025)桂0103破3号决定书

附件

(2025)桂0103破3号《决定书》.pdf 下载
(2023)桂0103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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