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洛阳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22 公 开 人:洛阳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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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6-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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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豫0329破4号之六

本院根据申请人洛阳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于2026年3月26日裁定受理洛阳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15日指定河南心雨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为洛阳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本院于2026年4月22日作出(2026)豫0329破4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将宜昌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纳入洛阳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合并破产清算,并指定洛阳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为宜昌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洛阳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宜昌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6月9日前向洛阳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河南心雨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雅香金陵大饭店一楼东河南心雨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朝峰,联系方式:18039960161)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洛阳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6月9日上午9时在本院一号审判庭(地址:伊川县文化南路456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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