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四季易购商贸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南阳市四季易购商贸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6-09-01 公 开 人:南阳市四季易购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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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9-2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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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30日作出(2026)豫13破申123号民事裁定,受理申请人南阳刘氏商贸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南阳市四季易购商贸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报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指定卧龙区法院审理该案。卧龙区法院于2026年8月28日经公开摇号指定北京达略(南阳)律师事务所为南阳市四季易购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9月28日上午8时在卧龙区人民法院第十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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