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顺隆弹簧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选聘 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公告

淅川县顺隆弹簧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选聘 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03 公 开 人:淅川县顺隆弹簧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957次
  • 打印

淅川县顺隆弹簧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

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年5月22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13破申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提起的淅川县顺隆弹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2024年6月14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13破申2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案移送淅川县人民法院审理。2024年7月1日,淅川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1326破1号决定书,指定河南定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淅川县顺隆弹簧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破产管理人拟公开选聘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淅川县顺隆弹簧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6月10日,注册地位于淅川县工业园区,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孟举朝。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汽车悬架弹簧、机械弹簧、汽车零部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淅川县顺隆弹簧有限公司名下有土地、厂房、机械设备若干,项目具体情况以管理人核查后的结论为准。

三、工作内容

(一) 审计内容

1.对淅川县顺隆弹簧有限公司截至审计基准日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准则规定,独立、公正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报告。报告应当关注企业真实资不抵债的时点、资产负债、注册资本缴付情况、财产混同及关联交易、债权债务审计(含金融机构利息审查) 、董监高非正常收入或侵占公司财产的情形;

2、披露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是否存在以下可撤销行为: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对附条件的债务在条件未成就前清偿;对附期限的债务在期限未届满前清偿;

3、披露淅川县顺隆弹簧有限公司在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形;

4、披露淅川县顺隆弹簧有限公司企业是否存在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注册资本未足额缴纳的情况;

5、披露淅川县顺隆弹簧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巨额财产或优质财产下落不明的情况,或是否存在帐外资产或帐外投资等情况;

6、对淅川县顺隆弹簧有限公司的财务管理提出意见,辅助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针对专门事项出具意见或报告,非特别重大事项的,不再另行收费;

7、为管理人提供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咨询;

8、根据淅川县顺隆弹簧有限公司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业务服;

9、具体工作内容以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二) 评估内容

1、对淅川县顺隆弹簧有限公司资产以评估基准日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机械设备、办 公设备、存货、其他资产等)进行全面评估,准确评估相关资产的价值,并根据破产清算工作需要及管理人的要求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2、配合管理人对淅川县顺隆弹簧有限公司所有资产进行盘点造册;

3、对淅川县顺隆弹簧有限公司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4、对淅川县顺隆弹簧有限公司抵质押进行单独评估并出具抵质押财产评估结果,列明每项抵质押财产的评估价值,根据破产清算工作需要出具抵质押资产专项评估报告;

5、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评估基准日后至破产程序发生的变动进行调整或出具书面意见;

6、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对特定资产或特定事项出具评估报告;

7、根据淅川县顺隆弹簧有限公司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非特别重大事项,不再另行收费;

8、具体工作内容以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 报名参选的审计、评估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和出具相关专业报告的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项目承办人员需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擅于沟通合作;

5、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二)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原件。

2、机构及人员的执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机构及主要负责人不存在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声明;

4、与淅川县顺隆弹簧有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债权人等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声明;

5、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竞聘机构的基本情况、所服务客户、工作业绩、项目经验;

(2)参与本次项目团队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资质和简历;

(3)报价方案,报价方案应包括完成服务内容、项目整体报价、费用收取方式以及明确报价(报价中应包含报酬、食宿费、税费等相关费用) ;

(4)获选后的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方案及思路等。

6、承诺书。至少包括(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2)对本次邀请所涉信息及工作中所接触 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3)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相关工作;(4)出具的审计、评估意见符合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5)愿意接受本次选聘的结果并自愿承担未能被选中的风险。

7、最近三个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上述报名材料请于2024年75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 (一式两份) 提交至管理人办公室,地址: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新华路与独山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六楼,联系人:董律师 律师:15518955597。

五、评审方式

管理人将组成评选小组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考虑各机构的报价、资质、服务方案、规模、经验等确定一家审计机构和一家评估机构,并将选聘结果报告淅川县人民法院后,与中选机构签订业务委托合同,本次评估具体相关事宜以委托合同为准。

 六、特别说明事项 

1、评估机构开展工作期间的差旅、住宿、餐饮等支出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再另行报价、结算。

2、本项目如从破产清算转重整或其他程序,需对评估工作内容进行调整或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评估报告,不再额外增加服务费用。

3、如评估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或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调减相应服务费用。

4、参选机构的参选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 未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淅川县顺隆弹簧有限公司管理人。

特此公告。

 

 

                     淅川县顺隆弹簧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72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