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睿至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证照、印章遗失及作废公告

四川睿至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证照、印章遗失及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8 公 开 人: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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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4日,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川0191破申1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舒锐、毛长生、张洋、孟悦、柯晓珊、伍舒乐、张文对被申请人四川睿至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睿至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6月16日作出(2025)川0191破7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担任四川睿至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无法联系到四川睿至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亦无法查询到四川睿至公司的实际办公经营场所,除未接管到四川睿至公司的全部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外,也未接管到四川睿至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7E3WL4T)、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及社保登记证、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所有证照及印章。

现依法公告声明上述证照和印章处干遗失状态,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之日起全部作废。自该之日后仍使用作废证照及印章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与四川睿至公司及管理人无关,四川睿至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同时,管理人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若相关位或个人占有前述印章、证件资料的,应立即向管理人移交。

 

四川睿至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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