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印易科技有限公司财产拍卖公告

北京阳光印易科技有限公司财产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15小时前 公 开 人: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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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北京阳光印易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16日指定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阳光印易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依法高效处置债务人财产,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资产处置方案》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将在阿里资产·破产网络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对阳光印易名下的多项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北京阳光印易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商标、专利及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各标的物具体情况详见拍卖官网信息。

二、标的物现状及特别风险提示

拍卖标的物均以其现状进行拍卖。管理人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及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务必亲自、仔细地调查核实标的物的真实状况,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四、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补缴的年费、滞纳金、登记费、过户手续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确认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五、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冲抵价款。

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全额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 名:北京阳光印易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账  户:110964893710006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未支付余款),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六、拍品交付

买受人应在缴纳完全部拍卖款项及各项服务费后,凭相关身份材料及签署好的拍卖成交文件到管理人处办理交割手续。买受人须自行前往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无法过户或延迟过户的,相关风险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其他

拍卖的具体要求、标的物详情等信息,请竞买人登录阿里资产破产网络平台查阅《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相关文件。

拍卖活动监督单位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李先生:13552572522;苏女士:1851933893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印易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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