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原市翔越达贸易有限公司 破产案职工债权清单公示

关于太原市翔越达贸易有限公司 破产案职工债权清单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01 公 开 人:太原市翔越达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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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原市翔越达贸易有限公司

破产案职工债权清单公示

2025)破管字第8号

太原市翔越达贸易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6日作出(2024)晋01破申7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周峰对太原市翔越达贸易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5年3月11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晋01破6号决定书,指定山西管辅律师事务所担任太原市翔越达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管理人对太原市翔越达贸易有限公司的职工债权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 调查情况

(一)工商登记地调查情况

管理人前往太原市翔越达贸易有限公司登记注册地(太原市晋源区南城角村致富路13号2户)现场查看,发现该地未有太原市翔越达贸易有限公司办公场所及办公人员。

(二)社保、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大队调查情况

管理人至太原市晋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查太原市翔越达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仲裁案件情况,经查询发现,涉及太原市翔越达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共计5起,调取了劳动仲裁文书等材料,其中芦宇蓉在仲裁申请书上申请金额为22238元,但因其未到庭,晋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晋源劳人仲字【2022】5号仲裁决定书视为芦宇蓉撤回仲裁申请,终止审理。对于其债权,经管理人联系,未提交劳动合同等太原市翔越达贸易有限公司盖章确认的相关证据予以佐证,暂不予认定。

管理人至太原市晋源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调查太原市翔越达贸易有限公司投诉欠薪案件情况。经查发现,2021年1月职工郭贵芝、孙苗苗投诉欠薪。经管理人联系孙苗苗,自述欠薪5000元,但因其暂未提供证据予以佐证,暂不予以认定职工债权;管理人穷尽所有方式仍无法联系到郭贵芝,故郭贵芝的职工债权暂不予认定。

管理人又至太原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查询太原市翔越达贸易有限公司缴纳社保情况,根据调取的资料显示,太原市翔越达贸易有限公司为陈功、樊思梦、李国旺办理了失业、工伤、养老保险,欠付社保金额合计为:¥8256.15元。

(三)公司职工询问

 管理人逐一向经劳动仲裁的职工进行询问,确认职工李麟与太原市翔越达贸易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已获得清偿。剩余3名职工所涉仲裁文书生效后,太原市翔越达贸易有限公司均未予以履行。

二、 关于太原市翔越达贸易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结论

综上,管理人通过调取社保、劳动仲裁案件、询问相关机构人员等方式,现查明太原市翔越达贸易有限公司仍欠付职工工资人员3名,涉及欠付职工工资金额¥94868.7,欠付社会保险金额:¥8256.15元,合计:¥103124.85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5715 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企业法》的规定,职工对公示清单记载有异议的,请于20257 20 日前向管理人提出,同时提交相关凭证;异议请求未被管理人采纳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按期提出异议,则视为对公示金额的确认。

职工对公示清单记载如无异议,请于2025年7月2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向管理人申报本人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资料。管理人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康宁街康宁大厦A座19层山西管辅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李女士,马女士, 13903412915,15333607990, 

特此公示。

太原市翔越达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26日

附太原市翔越达贸易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附件

太原市翔越达贸易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序号

姓名

职工债权(金额:

 

1

高磊

23527 

2

张学志

 35341.7

4

张洁

 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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