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东县仲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重新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关于会东县仲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重新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23 公 开 人:会东县仲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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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代老师 联系方式: 1918151319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6-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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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东县仲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

重新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2020年12月29日会东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川3426破2号之十《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会东县仲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会东县仲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程序。会东县仲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2022年4月29日会东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川3426破2号之十四《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会东县仲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

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投资人无法继续投资,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执行重整计划的,管理人有权申请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但这极大可能导致众多债权人原本所期待的合法利益落空。

2025年02月27日,管理人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变更重整计划(重新招募投资人),根据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潜在投资人,实现重整利益最大化,管理人拟重新招募投资人,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一)原注册登记情况

会东县仲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06月20日经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法定代表人:朱仲顺,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朱仲顺,持股比例为100%。公司位于会东县小岔河乡葡萄村。

(二)现阶段的注册登记情况 


法定代表人姓名


1                   费娜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费 娜        3280             80.00%


2      陈云华        615             15.00%


3      肖兴琼        205              5.00%


合计               4100               100%


   (三)资产情况

会东县仲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20年9月2日经评估的实物资产总额为4324.30万元,其中:(1)存货物资257.36万元,(2)固定资产3971.41万元,(3)采矿权95.53万元。

会东县仲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许可证证号:C5134262011037130108371,采矿权保有资源量为46.35万m³,生产规模3万立方/年,矿区面积0.0415平方公里,有效期限:自2017年2月2日至2025年2月2日。

根据原投资人的反应,因时间长,现有机器设备已存在贬值。具体的资产情况以现状为准。

(四)负债情况

会东县仲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负债以会东县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定书为准,各类债权的清偿以会东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根据上述债权确认情况及清偿条件,本案共需清偿债权金额34,959,618.88元。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债务人已累计清偿了20,925,854.08元,目前未清偿的具体金额以管理人核实结论为准。未按破产程序中指定方式申报的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按同类债权的同等待遇执行。

二 、重整投资方式

本次招募的重整投资人的投资方式:

(1)债权式投资。

(2)股权式投资。

(3)资产式投资。

(4)上述几种的混合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三、报名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及商业信誉的法人、合伙企业、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非失信名单在册人员;

(三)意向投资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投资保证金;

(四)意向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需提供联合体投资协议,明确负责人、分工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资格条件。为了公平公正对待前手投资人,原投资人有资格报名,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

四、招募程序

(一)提交报名资料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

4.意向投资人系企业法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现行有效的企业章程复印件,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同意投资的决议;

5.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6.意向投资人的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说明;

7.保密承诺函:承诺对于在参与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中(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与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或者其他参与方进行接洽和交流等活动)而知悉的债务人的商业秘密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或制定方案使用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将此商业秘密和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参与投资的资格。

 (二)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机制

1、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重整投资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载明的时限内支付100万元保证金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会东县仲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开户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

账号:1000040000745672

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主动放弃对债务人的投资机会。

2、保证金的退还机制

(1)意向投资人未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其缴纳的保证金由管理人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果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其缴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重整投资的履约保证金。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

①若投资人按照约定进度付款,则重整投资的履约保证金将转化为最后一笔投资款;

②若投资人不按照约定进度付款,管理人可据此终止其重整投资权,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其承担因违约造成的一切后果。没收的保证金汇入破产程序“资金池”,优先用于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支出。

(三)意向投资人尽调

各意向投资人如需查阅了解债务人的资产情况、负债情况及经营情况等详细资料或进行尽调的,可向管理人提出尽调要求并在15日内完成。管理人将予以必要的协调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意向投资人对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取的资料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同时对调查结果及风险承担全部责任。

(四)确定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若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投资人报名,管理人将对各家意向投资人提出的投资方案进行磋商,择优确定投资人,并与之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若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报名,则管理人与之协商一致后,可直接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确定其为重整投资人。在重整投资人确定后,管理人将书面通知中选意向投资人。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后10日内拒绝签署投资协议的将被取消中选资格,保证金予以没收,汇入破产程序“资金池”,优先用于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支出。

(五)重整方资格最终确认

1、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经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或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正式成为会东县仲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重整方。

五、重要声明

(一)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且不构成要约。

(二)管理人不对本招募公告披露内容承担保证责任,本公告所列数据均为阶段性调查和评估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使用。

招募公告不能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除参考本公告内容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意向投资人报名并决定投资的,视为接受招募公告各项要求,同意按会东县仲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六、报名要求

意向投资人报名要求如下:

(一)报名期限

本公告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次日起至2025年6月12日17:00时止。

(二)材料递送方式

各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及保证金转迄凭证复印件现场/邮寄递交至管理人工作人员(收件人:代老师,收件地址:四川省西昌市航天大道碧海蓝天商务一号楼,电话:0834-2188055),同时应将扫描版报名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804594503@qq.com。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 

特此公告

 

会东县仲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年5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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