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核查报告

遵义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核查报告

公开时间:2024-10-23 公 开 人:遵义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392次
  • 打印

遵义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第二次核查债权的报告

2024)康地破管字第75

遵义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4年5月30日,绥阳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0323破申1号之一《决定书》,裁定对遵义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地公司”重整,并于同日指定贵州于道律师事务所担任康地公司重整阶段管理人。   

经绥阳县人民法院召集,康地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75日召开管理人于同日将编制的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将债权表送交康地公司核对2024年8月14日绥阳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黔0323破12号《民事裁定书》,对本案105位债权人的109笔债权进行了确认。

现管理人将本案尚未报裁的263位债权人的267笔非业主债权(申报金额共计635,692,456.61元;经确认有财产担保债权4笔,确认金额6,884,734.5元;工程款优先债权12笔,确认金额105,522,610.29元;普通债权97笔,确认金额98,879,257.05元;劣后债权1笔,确认金额169,900.00元;不予确认债权153笔)编制成《遵义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核查表(非业主)》进行公示,债权人、康地公司对债权表记载债权有异议的可于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6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如无异议,将由管理人报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确认。

特此报告。

遵义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遵义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核查表(非业主)》


附件

第二批公示债权核查表(2).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