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苏州中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1小时前 公 开 人:苏州中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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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2026)中康破管字第11号

苏州中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缺乏清偿能力,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刘铁成的申请,于2026年9月14日作出(2026)苏0508 破申134号民事裁定书,受理苏州中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6)苏0508 破87号决定书指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安信分所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债务人中康公司除结欠职工刘铁成工资10万元外,未发现结欠其他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

职工在公示期内对本公示所记载的债权数据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如有未在公示名单内的职工,上述待遇截止目前未能足额取得的,请向管理人提交相关证据进行补充登记。

特此公示。


苏州中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0月29日


管理人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城厢镇郑和中路319号东亭大厦18楼管理人业务部。联系人:谭玲,18115841015,0512-5359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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