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十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十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6-16 公 开 人: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十五家公司合并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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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律师 联系方式: 19874738589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7-3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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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7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作出(2025)陕01破申36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受理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申请。2025年4月10日,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发布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经临时管理人遴选,确定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投资人为君安泰富实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2025年6月5日,西安中院作出(2024)陕01破360号之七民事裁定书,受理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申请。2025年11月21日,西安中院作出(2025)陕01破225号之十七民事裁定书,裁定对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公司、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亚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胜捷消防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恒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达果汁礼泉有限公司、临猗恒兴果汁有限公司、徐闻通达果汁有限公司、宁夏吴忠市茂源天然果汁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恒通果汁有限公司、陕西恒兴果汁饮料有限公司、陕西益臻好食贸易有限公司、陕西众果果汁有限公司、陕西恒通包装物流有限公司、宁夏通达果汁有限公司、甘肃通达果汁有限公司、恒通中果(北京)果汁饮料有限公司、静宁通达果汁有限公司、淳化恒兴果汁有限公司、祁县恒兴果汁有限公司、富县恒兴果汁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眉县霸王河工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橡塑实业有限公司、陕西秦力橡胶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太白山艾兰温泉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杨凌恒通绿机果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润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艾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吴忠市通达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公司等三十五家公司”或“债务人”)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陕西同泰律师事务所、黑龙江率航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十五家公司合并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盘活恒通公司等三十五家公司整体资产,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和债务人再次振兴,提升债权清偿率,维护全体债权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债务人的实际情况,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恒通公司等三十五家公司投资人。

本公告中的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构成任何承诺和保证。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现就招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

本次招募投资人的范围是恒通公司等三十五家公司的整体资产及营业事务。恒通公司等三十五家公司主要分为两大业务板块:

(一)果汁板块:以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头,包括陕西恒兴果汁饮料有限公司、通达果汁礼泉有限公司、临猗恒兴果汁有限公司等20余家遍布陕西、山西、宁夏、甘肃、新疆、北京等地的果汁生产、销售、农业科技、包装物流等上下游企业。该板块在浓缩果汁领域拥有重要的市场份额和完整的产业链。

(二)深圳综合板块:主要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包括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胜捷消防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0余家企业。该板块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物业管理、消防工程、橡塑实业、酒店文旅等。

意向投资人可结合自身行业优势、业务经验及资金实力,对恒通公司等三十五家公司进行整体投资,也可对上述任一业务板块或其组合提出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进一步了解恒通公司等三十五家公司的具体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并通过管理人初步筛选后,与管理人签署相关保密文件并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方可向管理人申请查询相关资料或开展现场尽调(恒通公司等三十五家公司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在进行过程中,有关公司的具体资产负债情况,将在意向投资人尽调过程中予以披露)。

二、招募目的

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化解风险,借助投资人在管理、资金、产业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整合恒通公司等三十五家公司的资产与资源,优化资产结构,激活其两大业务板块的协同价值与市场活力,最大化释放并盘活企业经营价值,实现债务人的再次振兴。同时,公平合理保障债权人、职工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招募条件

结合恒通公司等三十五家公司的实际情况,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主体资格: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录。

(二)能力要求: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拟投资项目(果汁生产加工及贸易、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物业服务等)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拥有相关行业经营管理或并购整合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资金实力: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投资,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合规性: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五)联合体投资: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遴选,其中至少有一个意向投资人应符合全部资格条件,并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也可不组成联合体,分别报名参与遴选,每一个意向投资人都应符合全部资格条件,由各方自行约定并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六)承诺:承诺愿意按照本招募公告参与债务人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并在成为重整投资人后,按照要求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提交重整投资承诺书。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截止至2026年7月31日18:00,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开展遴选工作。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情况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

2. 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可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方式向管理人报名。

3. 报名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30层东部集团

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律师 19874738589

5. 电子邮箱:HThbguanliren@163.com

6. 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

(2)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提供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的材料,联合投资人还应提交共同签章的承担连带责任承诺书);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财务报告。针对前述财务报告,若意向投资人为存续3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若意向投资人为存续3年以下(含3年)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存续期间已经过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并提供控股股东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另需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背景情况说明;

(4)意向投资人征信报告、注册资本实缴出资证明文件以及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如有);

(5)意向投资人过往相关行业或者重整经验的投资证明材料(如有);

(6)意向投资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无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等的承诺函及证明材料;

(7)意向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的承诺书(见附件2);

(8)保密承诺函(见附件3);

(9)明确意向投资人联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名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联系人被授权范围等。

上述报名材料应提供正本一式伍份,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多页内容应加盖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如为联合投资人的,各投资人需按要求共同在报名材料上签章。

(二)资格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资格审查。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个自然日的补正期。如意向投资人未按要求补正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正材料,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尽职调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应当:

1. 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或提交签署完毕的保密承诺函);

2. 在签署《保密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账户足额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佰万元整)。

管理人收到足额保证金后,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同时,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配合。

(四)提交方案和缴纳投资保证金

尽职调查工作结束后,意向投资人如决定参与投资,应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管理人将根据项目进展书面通知)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投资方案中应明确投资的金额、投资款支付的期限、债权清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职工集资债务化解方案(该职工集资债务化解方案应征得主要职工集资债权人多数认可)、后续改善经营方案等内容。

管理人在收到《重整投资方案》后,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账户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 200,000,000.00 元(大写: 贰亿 元整)。此前已缴纳的尽职调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的一部分。

逾期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未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资格。管理人有权终止其参与后续遴选,并按照本公告规定处理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

(五)遴选并确定投资人

管理人将制定遴选规则,对提交有效《重整投资方案》并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进行竞争性比选,以债权人利益最大化、重整方案可行性、债务人价值最大化等为原则,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与《重整投资方案》,择优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六)签署协议

投资人确定后,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等相关文件。

(七)保证金的处理

1. 尽职调查保证金的处理:

(1)意向投资人在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未缴纳足额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在收到书面放弃声明或相关期限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尽职调查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或保密承诺函约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已缴纳的尽职调查保证金,不予退还。

2. 投资保证金的处理:

(1)未获选:管理人将在公布投资人遴选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未获选的意向投资人全额无息退还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含转为投资保证金的尽职调查保证金部分)。

(2)获选后违约:对于最终入选的投资人,若因其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投资、未按《重整投资协议》或重整计划履行主要义务等)导致未能完成投资的,管理人有权没收该投资人已缴纳的所有保证金(含尽职调查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解除相关协议、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成功投资: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包括尽职调查保证金与投资保证金)在《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自动转为《重整投资协议》项下的投资价款(或等额冲抵首期投资款)。

五、其他事项

(一)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二)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投资人招募。如管理人终止本次招募的,已收取的保证金将原路无息退还,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三)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企业及机构报名参与本次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十五家公司

             合并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 报名意向书、2. 意向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的承诺书、3. 保密承诺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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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docx 下载
附件2.docx 下载
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十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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