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28 公 开 人: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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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1日作出(2025)黔0521破申2号《决定书》,决定受理申请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燃料分公司对被申请人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方发电公司”)的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担任大方发电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因工作需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并经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许可,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经比选,确定【湖南鹏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中选审计机构,【贵州皓天司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备选审计机构确定【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中选评估机构,【贵州皓天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为备选评估机构。

特此公告!

    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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