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牧澳鞋业有限公司证照印章遗失声明

焦作市牧澳鞋业有限公司证照印章遗失声明

公开时间:2025-06-24 公 开 人:河南首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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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印章遗失声明

2025年4月29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08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河南武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焦作市牧澳鞋业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2025年5月28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豫08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由武陟县人民法院审理;武陟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0日作出(2025)豫0823破2号决定书,指定河南首鼎律师事务所担任焦作市牧澳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

据法院移动材料和管理人调查,焦作市牧澳鞋业现已不再经营,2025年6月16日管理人前往公司实际经营地调查,该公司经营地已没有名称,并悬挂其他的公司名称,经向保安人员核实焦作市牧澳鞋业公司早已不在三阳乡北樊村的该处厂房内经营,且管理人于2025年6月13日根据工商登记信息记载的电话号码,亦无法与其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取得联系,未能接管到焦作市牧澳鞋业有限公司的任何印章及公司重要合同或材料。鉴此,管理人声明如下:自2025年6月20日起,焦作市牧澳鞋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公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及其他财务账册等印章、资料作废。如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因违法擅自使用、冒用上述物品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焦作市牧澳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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