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忠强建材有限公司股东唐雪华出资催缴函

常州忠强建材有限公司股东唐雪华出资催缴函

公开时间:2026-04-15 公 开 人:常州忠强建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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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忠强建材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催缴函

唐雪华:

金坛法院于2026年3月16日以(2026)苏0413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常州市华苏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对常州忠强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强公司”)的破产申请,2026年3月26日以(2026)苏0413破6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常弘律师事务所、溧阳众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忠强公司的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经调查,忠强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1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你方认缴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认缴出资时间为2051年8月6日。

鉴于你方未完成认缴出资额的实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故管理人要求你方于2026年4月20日前将认缴出资500万元缴纳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 常州忠强建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账号: 1174100000052912

银行名称: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支行

特此函告。

 

                    常州忠强建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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