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4 公 开 人: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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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薛律师 联系方式: 18198110721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8-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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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

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佳旭预管字第2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于2025630日作出(2025)黔0181破申6决定书,决定对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旭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5)黔0181破申6号之一《决定书》,指定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担任佳旭公司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重整方案,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依法维护债权人利益,临时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佳旭公司预重整意向投资人(以下简称意向投资人),并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佳旭公司基本情况

(一)佳旭公司工商登记信息

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8日,登记机关为贵阳市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20181MAAJRK5141,法定代表人为何宇,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16,666.6667万元,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云站路88号云梦空间小镇商业街G1幢3-32号,经营期限为2020年7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市政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施工;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服务。)

(二)佳旭公司项目及建设进度

1.项目基本情况

佳旭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云峰小镇建设项目”(“佳兆业·樾伴山”项目),位于贵阳市清镇市观清路与云峰大道交汇处,项目主要由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酒店、地下车库和配套用房等建设内容组成。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182,989.00㎡,规划总建筑面积为725,932.45㎡,计容建筑面积为548,966.9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470,060.60㎡,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50,060.44㎡(含底商建筑面积17,348.00㎡以及街区商业建筑面积32,712.44㎡),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4,962.10㎡,酒店建筑面积为10,537.90㎡,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13,345.86㎡),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含人防车库)建筑面积为173,897.12㎡,机动车停车位5,422个(其中地上停车位507个,地下停车位4,915个)。项目规划建筑密度为25.37%,容积率为3.00,绿地率为35.04%;规划总户数为4,610户,规划总人数为14,753人;建筑高度住宅为80米,商业为100米。

项目分为三期开发,各期简要规划情况如下:

1)一期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5,513.94㎡,规划总建筑面积230,159.12㎡,计容建筑面积187,865.32㎡(其中住宅面积174,936.17㎡,底商面积3,741.32㎡,配套用房面积9,187.83㎡(含幼儿园6,006.00㎡),不计容建筑面积42,293.80㎡。

2)二期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4,855.36㎡,规划总建筑面积115,569.83㎡,计容建筑面积75,607.31㎡(其中住宅面积21,417.43㎡,商业面积53,445.54㎡,商业面积包含底商面积5,233.10㎡,街区商业面积32,712.44㎡,办公面积4,962.10㎡;酒店面积10,537.90㎡),配套用房面积744.34㎡,不计容建筑面积39,962.52㎡。

3)三期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2,619.70㎡,规划总建筑面积380,203.50㎡,计容建筑面积285,494.27㎡(其中住宅面积273,707.00㎡,商业面积8,373.58㎡,配套用房面积3,413.69㎡),不计容建筑面积94,709.23㎡。

2.项目建设进度

截至2025年3月31日,项目建设进度如下:

1)一期项目主要包含住宅1至10号楼、底商S1至S3号楼、一期地下车库和幼儿园,全部未竣工验收。一期一标段1至4号楼已完工并已交付,尚未完成消防、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8至10号楼主体封顶且砌体已完成,尚欠收尾工程未完成;底商S1、S2号楼已完成主体结构。一期二标段5号楼和6号楼已完成主体封顶,7号楼主体施工至13层;S3号楼已完成主体结构但局部砌筑墙体缺失。此外,一期地下车库已完工,但幼儿园尚未动工。

2)二期项目主要包含商业11至15号楼及18至35号楼、住宅16号楼和17号楼、底商S4至S7号楼、二期车库,全部未竣工验收。二期一标段22至35号楼(均为叠墅)中,22号楼已完成底板垫层及防水施工,23号楼至26号楼及28号楼至35号楼正处于装饰装修阶段,27号楼已完成第2层主体施工。二期二标段11号楼至21号楼中,11号楼(售楼部)已完工,12号楼(酒店)尚未动工;商墅合院中13号楼和14号楼已完成一单元主体,15号楼、21号楼已完成基础底板,18号楼至20号楼土方工程基本完成,处于开挖基础阶段;住宅16号楼、17号楼土方工程基本完成,处于开挖基础阶段;底商S4至S7号楼尚未动工。此外,二期一标段车库已完成主体结构,但二期二标段车库尚未动工。

3)三期项目(尚未开发)主要包含住宅36号楼至49号楼、底商S8至S13号楼以及地下车库。三期项目除39号楼已完成负二层结构施工以及40号楼地下室负二层已完成50%外,剩余楼栋、底商和车库均未动工。

预重整投资方式

(一)投资方式

投资方式灵活多样,预重整投资人可采用多元化的方式进行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收购、资产买断、垫资续建、共益债投资等形式及多种形式组合。意向投资人应结合拟出资规模、标的资产价值、项目续建融资需求等诸多因素,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灵活运用各种形式,提供合法、合理的投资思路及方案。

(二)投资人应具备的资质或条件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名单等严重不良征信;

3.拥有充足的资金实力对佳旭公司进行预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最近三个月内的存款余额证明或银行授信证明、公司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或能体现资产状况及流动资金状况的其他证明材料;

4.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经营状态;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5.拥有与佳旭公司预重整完成且重整计划草案通过或经法院批准后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6.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但投资联合体应符合上述条件。

三、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日止,临时管理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贵州省清镇市观清路与云峰大道交界处云峰小镇销售中心(佳兆业·樾伴山销售中心)。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体现履约能力的任一资料(最好有两种以上资料):2024年和2023年的审计报告、2025年1月至报名时的财务报表、最近三个月内的存款余额证明或银行授信证明、公司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或能体现资产状况及流动资金状况的其他证明材料;

(5)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6)预重整投资方案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预重整投资方式、预重整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等预重整投资方案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8)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4.提交报名资料的要求:

在本公告确定的提交资料截止期限前,意向投资人应向临时管理人提交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及预重整投资方案,封面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意向投资人须提交一式七份(正本一份、副本六份)的报名资料,报名资料须进行密封,并在密封封面及密封处加盖公章。

)报名资格审查

1.临时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通过后,临时管理人将通过意向投资人拟采取的投资方式决定是否须缴纳意向保证金、具体金额及支付时间,自保证金缴纳临时管理人完成资格审查之日起,即为报名成功。

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和评审

1.意向投资人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2025年8月3日前临时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

2.临时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并根据出价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经营方案等情况对《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

)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1.临时管理人根据正式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编制重整方案

2.重整投资协议签订时,已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款。重整方案未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且预重整投资人明确表示不再参与预重整投资的,管理人无息退回已支付投资款。

四、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

)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临时管理人有权调整本公告内容、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行为亦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请关注临时管理人发布的后续通知或公告。

不符合招募条件参加招募的,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临时管理人提供的关于佳旭公司的所有资料和描述,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或保证。意向投资人可通过实地查看项目等方式了解佳旭公司整体情况。意向投资人应独立理解、判断和决策,并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如有疑问,欢迎垂询。

(五)佳旭公司完成预重整程序并转入破产重整后,在客观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重整投资人提出的重整投资方案相关投资条件不得低于《预重整投资方案》中提出的相关投资条件。

五、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律师13511918820;薛律师18198110721;丰律师18166708310。

联系地址:贵州省清镇市观清路与云峰大道交界处云峰小镇销售中心(佳兆业·樾伴山销售中心)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前来考察洽谈,参与佳旭公司的预重整投资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   


附件

(盖章)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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