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洋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维修项目招募意向承包人的公告

关于四川洋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维修项目招募意向承包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3小时前 公 开 人:四川洋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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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洋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维修项目招募意向承包人的公告

 

2025年5月16日,屏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川1529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洋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淼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同年6月5日,屏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川1529破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华源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担任四川洋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一、项目背景

鉴于洋淼公司厂区现存房屋屋顶损坏漏水、导致雨水流入应急池等问题,产生安全环保隐患。为保障资产安全与后续处置,管理人现依据破产清算程序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意向承包人,对厂区进行维修。

二、招募事项详情

1.项目名称:四川洋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屋顶维修工程;

2.项目地点:洋淼公司厂区位于宜宾市屏山县宋家坝工业园区;

3.主要维修范围:

厂房屋顶整体加固、破损彩钢瓦更换及防水防腐处理(解决漏水问题)。

(注:具体维修内容及工程量以现场查勘后确认为准)。

4.质量和安全要求

a. 施工期间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办理工程一切险及意外伤害险;b.设置围挡、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区域与租户活动区隔离;

C. 承担安全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第三方索赔的全部责任;

d.具备相应的高空作业或建筑工程资质:

e.维修质量要求:具有耐腐蚀材质(C.Z型钢浸塑厚度 2.2MMUV面FRP防腐瓦2.0—2.5MM)、拉杆。丝杆用镀锌件。

5.报名与评审方式

a.意向承包人自行现场勘查后,根据勘查结果及自身专业判断,独立编制详细的《工程预算书》;

b.提交要求:意向承包人须于2025年11月21日17:00前(以管理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将加盖公章并密封的《工程预算书》(纸质版)及主体身份和资质的证明材料一式二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意向承包人的报价应包含完成约定维修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人工、材料、机械、税费、管理费、利润、风险等);

c.评审原则:管理人在收到全部有效预算书后,将于报名日期截止后七日内,依据“报价最低者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承包人。

6.合同签订

评标结束后,管理人将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正式的施工协议。

7、项目验收与质量保证

a.初步验收:工程完工后,由管理人组织进行初步验收;

b.质量保证期: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一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c.质量责任: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厂区租户或管理人等相关方发现维修范围内存在质量问题(如:维修部位再次出现漏雨、排水系统不畅等),中标人应在接到管理人书面通知后3日内进行无偿整改;

d.结算调整:若发生需整改的质量问题,除中标人须无偿整改外,最终结算金额将按施工协议约定在原合同价基础上下浮10%执行;

e.违约责任:中标人若在收到整改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无法达到验收标准,则视为根本性违约。管理人有权依据施工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拒付全部工程款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8.款项支付

款项支付需满足以下条件:

a.工程通过管理人初步验收;

b.质量保证期(一个月)届满,无任何质量问题或虽发生质量问题但中标人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c.承包人须先向管理人提供发票;

满足支付条件后,管理人将向屏山县人民法院申请支付维修工程款项。

9.付款时间:维修工程款项按破产费用列支。付款时间为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且洋淼公司财产变现或重整计划草案获得通过后一次性支付。中标人应理解并接受破产程序中款项支付的审批流程和时效要求。

10.管理人联系方式: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纯水岸一期714号,邮政编码:644000,收件人:涂必瑞,联系电话:13778926224(联系时请说明咨询“洋淼公司厂区维修工程”)

11.特别提示:

本公告解释权归四川洋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所有。

管理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安排的权利(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四川洋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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