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帽业有限公司移交接管公告

大唐帽业有限公司移交接管公告

公开时间:2026-06-10 公 开 人:大唐帽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75次
  • 打印

关于依法接管南乐大唐帽业有限公司财产、印章及账簿文书等资料的公告

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已于2026年5月12日裁定受理南乐大唐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帽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6月3日依法指定河南卓诚律师事务所聂晓峰为大唐帽业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全面负责本案的破产清算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管理人自指定之日起,依法履行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以及代表债务人参加法律程序等法定职责。为确保破产程序顺利推进,全面、准确地核查大唐帽业公司资产与负债状况,公平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依据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接管范围

凡属大唐帽业公司所有、占有、管理或控制的全部财产、权益、印章、文件资料及电子数据等,无论现由何人、何单位实际持有或控制,均须向管理人进行清点与移交。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财产及相关凭证: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权债务清册、存货、原材料、产成品、机器设备、车辆、房产、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对外投资(股权、合伙权益等)、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全部财产及财产性权利,以及与之相关的权属证书、合同、协议、付款凭证等。

2.全部印章: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各部门印章、各分支机构印章、电子印章、已废止未销毁的印章等所有印鉴。

3.账簿及会计资料: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台账等全部会计账簿;自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银行开户资料、支票、汇票等空白重要凭证;财务软件、电子账套的密码及备份数据。

4.重要文件资料:公司设立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各类资质证书、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全部业务合同与协议、人事档案、员工花名册、社保与公积金缴纳记录、技术资料、设计图纸、客户与供应商名录、管理系统(如ERP、OA系统)的账号密码及后台数据、电子邮件、以及其他一切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书面或电子文件。

5.诉讼仲裁材料:涉及大唐帽业公司的所有已结、未结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的全部卷宗材料及相关法律文书。

二、相关方义务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大唐帽业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保管人员以及其他任何占有、保管、控制上述财产、印章、资料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相关方”),必须履行以下法定义务:

1.立即停止对大唐帽业公司任何财产的使用、处分、转移、隐匿或设定权利负担等行为。

2.妥善保管并维持上述财产、资料现状,不得进行销毁、涂改、隐匿或拒绝交出。

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主动与管理人取得联系,并根据管理人安排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无条件、完整地办理现场清点与移交手续,签署移交清单。

4.如实向管理人陈述与公司财产、业务、债权债务相关的一切情况,并提供所知悉的线索。

三、法律责任提示

接管工作是破产程序的基础,关乎全体债权人利益与社会经济秩序。相关方依法负有全面、如实移交和配合调查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债务人违反法律规定,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人民法院有权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任何隐匿、转移、毁损公司财产或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的行为,不仅严重妨害司法程序,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相关责任人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管理人办公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卫河北路星河湾小区5号楼1单元102室(河南卓诚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马倩倩

联系电话:18238376623

特此公告。

南乐大唐帽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

附件

大唐移交接管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