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教博尔(深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受理及债权申报的公告

关于中教博尔(深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受理及债权申报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1-12 公 开 人:中教博尔(深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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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 0306 破 62 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陶蕊的申请,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裁定受理中教博尔(深圳) 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为中教博尔(深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中教博尔(深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 2026 年 2 月 16 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37 层 04-06 单元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联系人: 李满春、赖林溪;联系电话:13923445785、18126199643;传真:0755-33339833)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中教博尔(深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中教博尔(深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因债权债务简单,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中教博尔】职工债权登记格式文件.docx 下载
【03】义务与责任告知书.pdf 下载
公告-中教博尔.pdf 下载
【中教博尔】空白申报格式文件.docx 下载
【02】申报债权的通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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