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公告

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13 公 开 人:佛山市高明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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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律师、杨律师 联系方式: 18875286922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4-12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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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招募公告

 

2026年2月12日,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佛山市高明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2026)粤0608破7号】,指定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依法公开招商引资。

 

一、公司概况

(一)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

佛山市高明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11-22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8669816546L

住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欢成街欢成四巷32号404

登记机关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万元

核准日期

2021-10-26

企业目前状态

在营(开业)企业

法定代表人

何冠波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农业技术项目开发;农业旅游观光;对农业、林业、工业、建筑业、旅游管理服务、交通运输业、商业、采矿业、环保业、餐饮业的投资。

股东及持股

情况

何冠波(持股99%)、佛山市淼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

 

(二)主要资产

凯丰公司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上迳股份经济合作社(下称上迳经济社)合作开发高明区云山公馆项目。项目占地4,000.00㎡,共17层,建设2栋建筑、1层地下车库,已建成总建筑面积15,120.4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767.30㎡,地下室建筑面积3,353.12㎡。

序号

楼栋

楼层

测绘面积(2024年10月测绘)(㎡)

用途

备注

1

1#楼

首层

565.73

商铺

/

2

二至九层

3,458.00

(每层432.25)

住宅

3

十至十七层

3,380.56

(每层422.57)

住宅

4

十八层

37.72

2个楼梯间

小计

7,442.01

/

5

商业楼

首层

802.59

商铺

6

二至八层

3,194.59

(每层456.37)

公寓

7

九层

289.40

/

8

十层

38.71

2个楼梯间

小计

4,325.29

/

9

共用地下室

负一层

3,353.12

地下停车位

共65个地下车位(含子母车位、机械车位)

小计

3,353.12

/

合计

15,120.42

/

/

 

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24年9月9日为评估基准日,云山公馆15,120.42㎡在建工程,评估价值为3678万元。经调查,项目已售38套物业,其中住宅27套、公寓7套、商铺4套,建筑面积2,454.98㎡。

 

二、项目亮点

(一)交通区位优越

项目地处西江新城核心,坐拥荷富路与怡乐路十字路口黄金地段,路网发达,出行便捷。 

 

(二)周边配套成熟

项目周边汇聚了高明区顶尖的教育、医疗及市政资源,从优质学府到健全医疗,生活配套设施一应俱全。

 

(三)价值可期

商业居住一体化,资产结构合理,权属清晰,价值可期。

 

三、招募期限及要求

(一)招募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2日17:30止。

 

(二)意向投资人条件

1.应当是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充裕的资金和相应的实力进行投资,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2.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无重大违法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3.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等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三)招募要求

1.支付人民币50万元尽调保证金后,管理人配合尽职调查。

2.应在招募期限内决定是否投资。如决定投资的,应在5天内足额支付投资保证金200万元(尽调保证金转化为投资保证金),提交投资方案。如招募期限内决定投资并缴纳投资保证金200万元的,管理人视情况赋予其优先权。

3.管理人将结合招商引资情况,制作处置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依法确定投资人。

4.请联系管理人获取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的支付账户。

5.关于保证金的退还及转化:

(1)关于尽调保证金:如在招募期限内决定不投资或逾期未决定是否投资的,如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管理人将在收到退还尽调保证金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

(2)关于投资保证金:如最终未被确定为投资人的,且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管理人将在收到退还投资保证金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

(3)依法确定为投资人的,缴纳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自动转化为投资款。

 

四、联系方式

管理人: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刘从美律师、杨馨怡律师

联系电话:18825420543、18875286922

联系邮箱:tdzqingsuan@163.com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24楼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此公告。

 

佛山市高明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凯丰】招募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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