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鑫鼎食品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河南鑫鼎食品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6-05 公 开 人:河南鑫鼎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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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田鹏举 联系方式: 17516973007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6-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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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鑫鼎食品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30日作出(2025)豫14破申142号裁定,受理申请人赵连山对河南鑫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鼎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6)豫14破14号裁定,指定本案由永城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永城法院”)审理。2026年2月5日,永城法院作出(2026)豫1481破1号决定,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担任鑫鼎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同年5月25日,永城法院以(2026)豫1481破1号裁定,将本案转入重整程序。  

为维护鑫鼎公司及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盘活债务人资产,推动企业重整重生,实现债权人与债务人的重整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及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原则,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同时接受各方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  

鑫鼎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董芙蓉,注册地位于河南省永城市,经营范围包括饼干、糕点、膨化食品的加工与销售。  

(二)负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经债权人申报并由管理人确认的债权金额为136,605,657.19元。  

(三)资产情况  

鑫鼎公司现存主要资产包括厂区一期车间的饼干生产线、二期车间的面包生产线,以及厂区内部分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公司土地与厂房已通过以物抵债方式抵偿给债权人。  

特别提醒:上述资产大部分设有抵押。  

(四)案件进展情况

2026年5月15日,鑫鼎公司破产清算案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供会议表决,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该草案。根据表决结果,永城法院于2026年5月25日以(2026)豫1481破1号裁定,批准对鑫鼎公司进行重整;并于2026年5月29日以(2026)豫1481破1号之二裁定,批准《河南鑫鼎食品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同时终止鑫鼎公司重整程序。  

二、投资人招募目的  

根据永城法院裁定批准的《河南鑫鼎食品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为保障鑫鼎公司重整成功,确保《重整计划草案》顺利执行,并保证招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管理人特开展本次投资人招募。  

三、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不存在明显影响重整实力或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拥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具备足够资金实力开展重整投资;

(四)能够依法合规经营,遵守政府的相关行业调控政策,维护当地社会、经济的稳定;

(五)具有经营同类业务的经验及背景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重整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招募方式  

管理人启动投资人招募工作,既邀请已建立合作意向的投资人参与,同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面向市场公开招募。  

(二)投资方式  

投资人可采取债权投资、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本项目重整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方式),具体投资方式以投资人意向为准。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与尽调  

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书》,并缴纳尽调保证金20万元,同时承诺投资总额不低于200万元。意向书仅需明确参与鑫鼎公司重整投资的意向,具体投资方式、金额等可在尽职调查完成后书面确认。管理人为意向投资人开通尽职调查专项通道,安排专项对接人员,协助制作投资方案,并积极协调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提交具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

(四)重整投资人的选定

若存在多家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报名期限届满后3个工作日内,以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综合偿债资金数额、偿债方式及期限、经营方案等核心要素,确定一名正式重整投资人及一名备选重整投资人。若招募期间无其他投资人参与,管理人将直接选定已实际缴纳保证金的投资人为正式投资人。正式投资人确定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款项转入管理人账户。

五、保证金的退还

未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将由管理人在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管理人无需向其说明未入选理由,亦不补偿其参与本次招募活动产生的任何支出。

六、保证金的没收

若意向重整投资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其缴纳的意向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经管理人核实,报名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业绩证明、虚假财务报表等);

(二)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拒不签署重整协议、放弃参与重整,或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

七、尽职调查

意向重整投资人收到入围通知书并签署保密协议后,可通过实地考察开展尽职调查,查阅永城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河南鑫鼎食品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就其他尽职调查相关事项要求管理人及债务人配合,管理人将积极提供协助。尽职调查产生的费用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调查时间为签署保密协议之日起10日内(特殊情况除外)。

八、报名方式

(一)报名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17时止。

(二)材料递送方式:意向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报名材料当面递交或邮寄至管理人处。

联系人:田鹏举 17516973007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半截河街道一峰国际都汇1306室

九、特别提醒

  因本案《重整计划草案》已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涉及的投资金额、收益率及偿还周期均应以裁定批准的《河南鑫鼎食品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记载内容为准,各项投资要求及标准不得低于草案记载内容。各意向投资人可在报名前就草案相关内容向管理人进行咨询。

河南鑫鼎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6月4日

附:管理人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河南鑫鼎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城支行

银行账号:1716020939200345375

管理人咨询电话:田鹏举 17516973007

附件

河南鑫鼎食品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0604).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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