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中醇燃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普定中醇燃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05 公 开 人:普定中醇燃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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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中醇燃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普定中醇燃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普定中醇燃料科技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责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28日作出(2023)黔破终16号裁定书,裁定指令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普定中醇燃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0日作出(2025)黔04破4号决定书,决定受理普定中醇燃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贵州朗智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现就债权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

    现场申报时间:2025年7月21日前,工作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

    邮寄申报时间:确保在2025年7月21日下午5:00前到达管理人办公室。(管理人不接收到付邮件)

    电子邮件申报时间:确保在2025年7月21日下午5:00前发送成功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

二、债权申报方式

    各债权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下列一种方式申报债权,但不得同时使用多种方式申报同一债权:

1、现场申报

    各债权人根据本公告债权人申报须知及债权申报提交材料的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并携带相关证据原件,到管理人办公场所(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西航路57-5号三楼贵州朗智律师事务所)现场申报。联系方式:冉会连17708533730、张健峰18334122044、刘言18334084804,固定电话0851-33601299)。

    2、邮寄申报

    各债权人可根据本公告债权人须知及债权申报提交材料的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邮寄到管理人办公室(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西航路57-5号三楼贵州朗智律师事务所,收件人:张健峰,18334122044,邮编561000)。请在邮寄单上注明“普定中醇燃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债权人名字”,并保留邮寄单,邮寄申报债权的债权人需与管理人预约时间并携带证据原件至管理人办公场所供管理人核实。

3、电子邮件申报

各债权人可根据本公告债权人须知及债权申报提交材料的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申报材料需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邮箱:gzlzls@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普定中醇燃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债权人名字”。通过电子邮件申报债权的债权人需与管理人预约时间并携带证据原件至管理人办公场所供管理人核实。

三、债权须知及债权申报需交材料

(一)债权申报须交材料(按如下顺序整理,一式两份)

1、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2、债权申报表;

3、债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按手印;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主体资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4、委托手续(委托申报时提交)。自然人委托自然人代为提交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为律师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函件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其它组织委托员工提交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员工工作证明原件、受托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函件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5、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6、诚信申报债权承诺书;

7、证明债权的证据材料(应附证据清单)

(二)债权申报资料的获取

详见附件或联系张健峰获取(18334122044

 四、未按期申报债权的后果

未按期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普定中醇燃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年6月5日


附件

(已盖章)指定管理人决定书(贵州).pdf 下载
债权申报材料.doc 下载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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