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德仁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陕西德仁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10小时前 公 开 人:陕西德仁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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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伍宁 联系方式: 18991278097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2-27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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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西安中院”)于2024年12月18日作出(2024)陕01破申2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陕西德仁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仁厚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月24日作出(2025)陕01破8号之一《关于指定陕西德仁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决定》(下称“《指定管理人的决定》”),指定陕西锦园律师事务所为德仁厚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为充分挖掘德仁厚公司的重整价值,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本案目前为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将根据招募情况评估重整的可行性,如存在重整可行性,管理人将向西安中院申请破产清算程序转重整程序。

本次招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须知

1、本次预招募以公开方式进行,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2、意向投资人应认真细致地阅读本公告,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向管理人办理报名手续及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3、本招募公告中所披露信息均为管理人阶段性调查所得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投资参考,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本公告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除参考本公告内容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4、本次预招募仅为了解德仁厚公司的重整可能、重整价值及重整模式,本次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的重整报价和重整方案不作为最终的重整报价和重整方案。本案目前为破产清算程序,若本次预招募成功,管理人将根据招募情况评估重整的可行性,如存在重整可行性,管理人将向西安中院申请破产清算程序转重整程序。如能进入重整程序,管理人将另行正式发布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本次预招募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仍需再次报名;

5、本项目仅接受单一主体投资;

6、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所确定的招募条件及流程;

7、本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人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和有关条件;

8、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德仁厚公司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德仁厚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16日,法定代表人:伍九粦,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体育馆东路宏信国际花园4幢2单元20705号,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机关: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59331715XL。

(二)经营状况

目前德仁厚公司已经停止营业。

(三)负债情况

    德仁厚公司具体负债情况有意向投资者可与管理人电话沟通。

(四)德仁厚公司的优势

德仁厚公司作为依法设立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其持有的由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核发的《保险中介许可证》(机构编码:210023000000800)是公司的核心无形资产与经营资质,对于意向投资人而言具有显著的实用价值与商业优势。该许可证最新发证日期为2021年8月27日,其载明的业务范围明确为“在陕西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投资人通过参与重整取得德仁厚公司股权,即可合法承继该保险中介许可,无需从零开始申请设立新的保险代理机构及重新获取监管审批,极大地缩短了业务启动周期,降低了市场准入的行政与时间成本。该许可证为投资人在陕西省内迅速搭建保险产品销售渠道、开展保费代收及保险理赔辅助服务提供了现成的、合规的业务平台,是重整后企业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实现商业价值的关键基础与有效抓手。

三、预招募目的

通过公开招募,引入具有资金实力、管理能力及行业资源的投资人,推动债务人重整成功,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保障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四、预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保险中介行业经营经验或相关金融领域投资背景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具有成功重整案例或保险机构运营管理经验的投资人将予以重点考虑;

3、拥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团队,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重整经营方案,具备整合行业资源、恢复保险中介服务、提升盈利水平的能力。

4、认可本次招募规则及流程,愿意配合管理人开展尽职调查、协议谈判等工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5、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如未出现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保险监管机构或保险中介行业有其他要求的,应符合其相关规定。

(二)意向投资人的报名资料

1、投资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确认书;若委托代理人是律师,还需提供所函原件和律师执业证;

3、意向投资人简介材料,内容应当包括投资人基本信息、主营业务、资质证书、从事保险相关行业业绩、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说明等;

4、意向投资人本身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承诺函,并提供意向投资人的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打印查询结果);

5、意向投资人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破产企业进行意向投资的决议文件(可提供复印件);

6、保密承诺书;

7、投资方案或投资设想(格式自定),内容应围绕投资报价、资金安排、资金来源、重整(交易)形式、债务清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偿债资金来源、数额、期限或担保条件等)、经营方案、后续投资方案等编制。意向投资人应注意投资方案应具有可行性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2月27日17时前将报名所需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或现场提交管理人,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396号秦电国际大厦5层陕西锦园律师事务所,联系人:伍宁律师、路淞元(实习)律师,联系电话:19255007097/18991278097。

注:报名时间截止后意向投资人仍可向管理人联系投资事宜。

(四)尽职调查

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书面向管理人提出尽职调查申请,如需管理人提供相关详细资料,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管理人将于5个工作日内提供。

五、特别提示与声明

1、本公告仅为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的要约邀请,不构成管理人或债务人对任何意向投资人的承诺或保证,投资人应自行承担投资决策风险。

2、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调整、延长或终止本次招募,并及时发布补充公告。

3、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信息,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报名及中选资格。

4、本公告所披露的内容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应以自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依据。

5、本次招募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如有疑问可与管理人联系咨询。

特此公告!

 

陕西德仁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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