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港口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河南港口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13 公 开 人:河南港口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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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港口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年4月10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河南港口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5年4月24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封丘县人民法院审理。经法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条之规定,指定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南港口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破产工作需要,河南港口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下称港口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拟公开选聘港口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审计、评估机构。

选聘条件如下:

一、对审计机构的要求

对港口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工作成果满足破产工作需求,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审查债务人提供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清册;

(二)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

(三)组织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

(四)处理债务人呆账、坏账的核销;

(五)处理债务人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六)配合管理人审核债权,与管理人共同编制债权债务清册;

(七)协助为债务人处理纳税申报事宜;

(八)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九)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十)职工债权专项审计;

(十一)专门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自港口公司成立以来债务人的财务账,并审查公司自成立以来:1、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债务人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债务人、其他债权人的行为,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债务人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就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人格混同独立发表意见;2、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的行为及债务人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当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3、审计机构应对债务人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进行重点审计,审计中如发现上述行为的,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4、债务人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5、债务人为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6、债务人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等情况;7、债务人资产的出租,债务人资产出租、占有的情况(包括租赁资产明细、租金支付、欠付租金等情况);8、债务人出售、出让(包括土地转让、房产出售、交款数额等)情况;9、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上述审计业务要求进行审计,在报告中进行体现。

(十二)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对评估机构的要求

工作成果满足破产工作需求,并出具评估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完成对债务人全部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车辆、无形资产等;

(二)完成债务人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报告;

(三)根据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四)根据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五)根据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六)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项业务;

(七)与评估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竞聘机构资格条件

(一)竞聘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备法定的从业资质。

(二)须为河南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在册的评估机构。

(三)以机构名义单独从事过破产企业评估工作。

(四)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五)与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四、费用支付

(一)竞聘人参与本次竞聘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二)竞聘人为开展本次评估工作期间所需的差旅、住宿、餐饮等所有为完成评估的费用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再另行报价、结算;

(三)前期费用需要竞选单位暂时垫付,后续优先从破产费用中予以支付;

(四)竞聘人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五、申报要求

申报机构应当于2025年6月2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包含:1、报名人同意参与选聘的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报名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3、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破产、重整清算工作经验,为企业审计或评估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4、载明经办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由本人签字);5、提供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管理人联系地址:河南省封丘县黄陵工业区东升路新乡市矿山起重机制造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五楼西河南港口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邮政编码:453300,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5639008560、13949008519。

管理人收到申报材料后对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比选最终各选定一家进行委托,并报人民法院进行备案后确认。



河南港口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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