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受理公告

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受理公告

公开时间:2026-07-03 公 开 人: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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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根据浙江颢屹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6月25日裁定受理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清算组为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沈博。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6年9月1日前,向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灵新大道新广九路9号恒大汽车城自编6号;联系人:赵律师,联系电话:020-8499450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9月8日9:30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61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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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01破299号-恒驰新能源汽车科技受理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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