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黄石市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益债投资人的公告

关于招募黄石市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益债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20 公 开 人:黄石市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31次
联系人: 张律师 联系方式: 138721080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8-31 17:00
  • 打印

关于招募黄石市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共益债投资人的公告

(2022)黄石三江破管字第47号

 

2022年5月24日,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黄石中院”)作出(2022)鄂 02 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黄石市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5月26日作出(2022)鄂02破1号决定书,指定由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担任黄石市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作为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清算组。

为解决续建工程所需资金,尽快推动未完工项目续建工作,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有关规定,公开招募共益债投资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平、公正、公开引入共益债投资人,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次招募投资人拟采取公开招募方式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潜在意向投标人同等适用。

2、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所有。管理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公告或通知方式,调整、补充或完善招募有关事项。

3、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只作参考使用,不构成管理人对报名人的任何承诺或保障。

4、本招募公告中所披露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报名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债务人财务审计、评估以及债权申报、经营信息等情况,或需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请在招募结束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及签订《保密承诺书》、缴纳保证金之后进行。报名人应自行深入了解项目详情及潜在风险。

5、报名期限截止后,管理人将对报名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邮件、短信或其他书面形式通知各意向投资人。

二、招募范围和项目现状

1、本次招募投资对象:

债务人黄石市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13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3800万元,注册地址为黄石市大桥南路甲1号,法定代表人为欧阳少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200730884055T,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批发零售装饰材料(涉及行业许可持证经营)。股东及出资情况分别为欧阳少华出资3,420万元,持股比例为90%;刘济旭出资190万元,持股比例为5%;王军出资190万元,持股比例为5%。2022年5月24日黄石中院裁定受理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的核心资产为位于花湖大道的三江共和城小区房地产项目,分为南地块(三江共和城住宅)和北地块(黄石广场)。

2、项目现状

三江共和城小区南地块分五期建设,共27栋住宅楼及配套商业门面,住宅全部预售,但三期、四期、五期因水、电、消防、绿化工程未完工,尚未竣工验收备案,未办理不动产证,预估续建资金3000万元。

三江共和城北地块全部为商业楼盘,包括公寓和商铺,已开放预售,部分已售出,目前处于在建工程状态,已完成全部桩基础工程、基坑支护、主体工程和部分装饰工程、外墙玻璃幕墙、水电安装工程建设,但部分配套工程、装饰工程、外墙玻璃幕墙、水、电、消防、绿化等工程未完工,尚未竣工验收备案,未办理不动产证,预估续建资金1.2亿元。

三、项目续建融资规模和期限

为提高破产财产变现价值,减少债权人损失,本次拟融资人民币1.5亿元,融资期限暂定2年。

融资资金将根据工程进度分批借入,具体借款笔数及到账时间,将与意向投资人商定后确定。

四、融资用途

本次融资为共益债借款,用于“三江共和城”项目未完工程的续建,确保“三江共和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主要用于支付工程款及与项目续建有关的合理开支等费用。

五、融资利息

按不高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025年7月20日为3.0%)4倍的利率计算利息,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若破产财产提前分配,管理人可提前还款

六、借款资金偿还

本次融资款项作为共益债务,由管理人用债务人财产优先清偿,清偿顺序优先于职工债权、税收债权、普通破产债权,但不优先于此前已享有优先权的建设工程款债权和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的债权清偿(此前已享有优先权的建设工程款债权和享有特定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同意放弃优先权的除外)。债务人财产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难以变价的,管理人可用以物抵债的方式清偿。

七、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一)报名人的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具有投资本项目的启动资金或具有相应的融资能力,且投资资金来源合法、稳定,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应无较大金额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等。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各主体均应符合本条第1、2、3项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参选的,应当明确其中一家意向投资人为主申报机构,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和其他联合体方的委托文件,同时明确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各自投资份额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原件),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1)报名人基本情况介绍、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财务状况及资金实力说明;(2)参加项目投资的意向、拟融资金额与进度安排、利率、最长借款期限等;(3)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的应当有自然人签字。

2、主体资料,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企业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供律师 执业证复印件及律所介绍函。

3、资信证明、银行账户资金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始的财务报表)。

4、报名人出具的承诺函(原件),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性、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未执行完毕案件及最近三年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

5、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本案意向投资人招募的,应提交章程、合伙协议或其他组织性文件以及有权决策机关做出的关于同意报名参与本案融资招募及相关授权的决议。

八、报名截止及报名文件的提交

1、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8月31日17:00。有意参选的机构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管理人递交所有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一份。以邮寄方式提交材料的报名单位,应确保管理人在报名截止日前收到报名材料;以电子方式提交材料的报名单位,将电子版材料汇编后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812789885@qq.com。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三江公司共益债投资人+申报机构名称”命名。管理人可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方式:湖北省黄石市颐阳路615号司法综合大楼八楼,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张律师,电话13872108001。

九、其他

1、意向投资人经管理人资质审查并通过的,缴纳10万元保证金。保证金应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及“保证金”字样。如意向投资人需开展尽调,请在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前缴纳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尽职调查的,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有关情况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工作当在2025年8月27日前全部完成,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配合。参与尽职调查的人员,应提交意向投资人出具的委托手续。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3、管理人收款账户

户名:黄石市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芜湖路支行,

账号:422422004011000177277。

4、投资人的具体遴选标准与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黄石市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黄石市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8月20日


附件

关于招募黄石市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益债投资人的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