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新4002强清1号强制清算案公告

(2026)新4002强清1号强制清算案公告

公开时间:3小时前 公 开 人:新疆鼎泽凯(伊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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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7日,伊宁市人民法院根据刘华英的申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新4002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伊犁雪飞饮料制售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2026年2月10日,伊宁市人民法院作出(2026)新4002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新疆鼎泽凯(伊犁)律师事务所担任伊犁雪飞饮料制售有限公司的清算组。伊犁雪飞饮料制售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2026年3月28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有关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伊犁雪飞饮料制售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15 日内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伊犁雪飞饮料制售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清算义务人应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及账簿、文件等资料,并配合清算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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