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召开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延期召开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6-03-27 公 开 人:南县三木破产清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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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6-02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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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召开天宏塑业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的通知

 

(2026)天宏塑业破管字第07 号

 

益阳市天宏塑业有限公司各位债权、债务人:

原定于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益阳市天宏塑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以下新情况,导致无法按原定日期召开会议,现已向益阳市赫山区人叫法院申请延期:

一、债务人财产核查出现新情况,需启动审计评估程序

管理人在深入调查中发现,天宏塑业尚有部分机器设备未被纳入初始财产清查范围;同时,根据债务人提供的资料,尚有两笔应收账款待依法确认并追缴。为准确界定债务人财产范围、评估资产价值、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须依法启动专项审计与资产评估程序。该程序需委托专业机构实施,预计耗时较长,无法在原定会议日期前完成。

二、债权申报工作尚未结束,债权债务情况暂无法摸清

虽债权申报期限已届满,但仍有大量未知债权人陆续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目前,管理人正全力对新增及已申报债权进行审查、登记与造册,但因债权数量多、情况复杂,债权审查与确认工作尚未完成,无法向债权人会议提交完整、准确的债权表,尚不具备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条件。

三、申请延期的法律依据与具体请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鉴于本案出现上述客观、正当的新情况,为确保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能够全面核查债权、有效审议破产相关事项、充分保障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已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申请:

将天宏塑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2 日下午2:30召开。

特此通知。

 

 

 

 

益阳市天宏塑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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