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沁源锰矿加工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德保县沁源锰矿加工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4-23 公 开 人:德保县沁源锰矿加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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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袁律师 联系方式: 19807887827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5-0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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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5日,德保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桂102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申请人广西金投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德保县沁源锰矿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源公司”)的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5年3月12日作出(2025)桂1024破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华泰(南宁)律师事务所担任沁源公司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5年6月13日,德保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德保县沁源锰矿加工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债务人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因原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全面履行其投资义务,且与管理人就重整计划关键条款的变更无法达成一致,导致重整计划执行陷入僵局。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避免债务人财产价值贬损,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在德保县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经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现决定启动第二轮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地招募新的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旨在引入具备履约诚意与能力的投资人,以不低于原重整计划确定的条件继续推进债务人重整,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及全体债权人公平有序清偿。

一、沁源公司概况

(一)企业的设立日期、性质、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

设立日期:2007年3月19日;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德保县城关镇峒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林修圭。

(二)企业注册资本、出资人及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出资人:华经科技(广西)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

广西靖西澍泽油茶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

(三)企业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硅锰合金加工、销售;锰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资产状况

1、沁源公司主要从事经营锰矿开采和加工业务,因沁源公司未能和村民就土地租赁达成协议,沁源公司至今未大规模开采。

2、不动产:沁源公司的主要资产包括位于德保县足荣工业集中区(五里湾片区)60103平方米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9年5月11日,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证编号:德国用2010籍第708020001号】。

在该地块上有建筑物共计15项,总建筑面积11964.39㎡,分别为办公楼,建筑面积691.40㎡,房产证号:德房权证德字第8793号;职工住宅楼建筑面积1376.48㎡,房产证号:德房权证德字第8794号;车间建筑面积3426.80㎡,房产证号:德房权证德字第8795号;原料库建筑面积2500㎡,房产证号:德房权证德字第8796号;原料库建筑面积2400㎡,房产证号:德房权证德字第8797号;机修房建筑面积146.48㎡,房产证号:德房权证德字第8798号;厕所建筑面积46.76㎡,房产证号:德房权证德字第8799号;中频炉宿舍建筑面积379.26㎡,房产证号:德房权证德字第8800号;中频炉车间建筑面积399.42㎡,房产证号:德房权证德字第8801号;中频炉仓库建筑面积76.38㎡,房产证号:德房权证德字第8802号;门卫室建筑面积30.78㎡,房产证号:德房权证德字第8803号;车库建筑面积246.85㎡,房产证号:德房权证德字第8804号;小卖部建筑面积53.94㎡,房产证号:德房权证德字第8805号;地磅室建筑面积49.35㎡,房产证号:德房权证德字第8806号;化验室建筑面积140.49㎡,房产证号:德房权证德字第8807号。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述土地及房产上无司法查封及抵押登记。

3、采矿权:沁源公司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于2021年11月3日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4500002015012110137517;矿山名称:广西德保县巴正矿区锰矿(简称:巴正锰矿);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3.00万t/a;矿区面积:9.056km²;有效期限:伍年零捌月,自2021年11月3日至2027年7月3日;开采深度:由540m至220.169m标高。原重整投资人已重新补办该《采矿许可证》。

矿区范围由如下28个拐点坐标圈定:

图像图像

4、设施设备:包括厂区内的机器设备、设施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厂区内部分设施设备与原承租人德保县盛恒元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权属争议,且因德保县盛恒元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遭受损毁,该事件已由德保县公安局刑事立案,目前处于侦查阶段。该部分设施设备的权属及最终损失金额,须以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为准,相关损失应依法向侵权责任人追偿。意向投资人应知悉并接受该资产现状及潜在风险,承诺其重整投资方案及后续支付义务不以此为由主张扣减投资对价。资产损失追偿权利将由重整后的债务人依法享有并行使。

(五)企业债务情况

截至目前,沁源公司收到42户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共计295,536,412.66元。涉及金融债权、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纠纷。

(六)程序进展说明

债务人已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原重整投资人经工商变更登记,曾持有债务人100%股权,并已接管主要资产(厂区及矿区),现其在未报告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情况下,于2026年3月27日擅自将沁源公司的股东变更为华经科技(广西)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靖西澍泽公司,持股比例30%,管理人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报告该事项。因原重整投资人未能全面履行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管理人启动本次重新招募。原重整投资人已支付的款项及履约保证金等事宜,将依据法律规定及协议约定另行处理,不影响本次招募。

二、招募方式

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三、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报名方式

(一)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无严重失信或其他重大行政违法行为;

3.具有投资履约能力,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能够确保投资资金按期足额支付,以履行重整计划;

4.承诺其提出的重整投资方案,核心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总额、债权清偿率、清偿方式等)不低于德保县人民法院(2025)桂1024破1号民事裁定书所批准的原《重整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条件。

5.理解并接受债务人资产、负债、经营及涉及诉讼(仲裁)的现状,知悉资产(特别是设施设备)损毁及权属争议情况,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6.承诺在成为重整投资人后,承担返还原重整投资人广西靖西澍泽油茶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为重整后沁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修缮和装修沁源公司厂区的费用(不含可移动的家具家私)、重新办理沁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证件以及为恢复矿区开采生产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前述费用的最终金额,以管理人审核确认的原重整投资人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及相关发票等有效证据为准。此项责任明确不包括原重整投资人各股东之间的内部债权债务。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2.意向投资人股东会或股东同意对沁源公司投资的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

3.意向投资人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有);

4.资信证明以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函件;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5月8日18:00前将上述报名材料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交予管理人;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栋20层2019室;

联系人:袁律师,19807887827。

四、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一)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5月7日18:00前将竞争性谈判保证金300万元汇入以下银行账户(以到达管理人账户时间为准)或者提供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的银行投标保函,但是需承诺经管理人磋商确认为首选意向投资人当日应当将同等金额的保证金存入管理人账户或在15日内开具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的银行履约保函,该保函的有效期应持续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止。

账户名:德保县沁源锰矿加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保腾飞广场支行

账号:805374095200001

(二)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未按前述规定缴纳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将丧失投资人遴选资格。

(三)意向投资人明确表示放弃意向投资人资格的,管理人将在本次招募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五、注意事项

(一)取得竞选投资人资格的意向投资人须在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投资金额上限、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保证、投资资金监管方式、后续经营方案等。本次招募要求新的重整投资方案核心条件“不低于原重整计划”。原重整计划中关于投资总额、债权清偿安排等核心内容,是本次招募的底线要求。

(二)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所确定的招募条件及流程,并同意承担所有投资风险。

(三)意向投资人提交的参选文件应真实、完整,公告相关内容的解释权在管理人,管理人可以根据提交的文件,确定意向投资人是否为合适的潜在投资人。

(四)提交参选文件及缴纳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或者提供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的银行投标保函的意向投资人,可在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索取相关资料并自行对沁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需要管理人配合的需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配合。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对管理人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等进行保密,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报经德保县人民法院同意后有权没收保证金(保函款项),并取消其参与意向投资人的遴选资格。

(五)意向投资人如提供虚假资料参选,已缴纳的保证金(保函款项)不予退还。

(六)管理人收到意向投资人《重整投资方案》后,将组织意向投资人与主要债权人进行磋商,并形成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意向投资人所缴纳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重整履约保证金或者经管理人磋商确认为首选意向投资人当日将履约保证金300万元存入管理人账户或在15日内开具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的银行履约保函,该保函的有效期应持续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止;如《重整投资方案》未能形成重整计划草案用于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或未通过债权人会议决议并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由管理人向意向投资人无息退还,双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七)如出现影响沁源公司重整程序进程的重大事项或经德保县人民法院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撤回或增加招募计划,不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评选时间

管理人将根据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议。评审要素将重点考察投资方案的可行性、债权清偿保障程度、投资价格、支付保障、经营方案优劣等。管理人有权根据评审情况组织竞争性谈判。最终的重整投资人选定结果,将根据评审或谈判情况确定,并报德保县人民法院备案。

七、其他

本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由德保县沁源锰矿加工有限公司管理人编制,管理人享有对本公告的解释权,公告未尽事宜可致电咨询管理人。 

管理人联系方式:19807887827,联系人:袁律师。


德保县沁源锰矿加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4月23日

附件

(2025)沁源破管字第091号 德保县沁源锰矿加工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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