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九州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关于遴选工程造价机构的招募公告》之补充公告

关于《贵州九州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关于遴选工程造价机构的招募公告》之补充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11 公 开 人:贵州九州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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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九州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关于遴选工程造价机构的招募公告之补充公告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20241021作出2024)黔010351决定书决定贵州九州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名城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2024116,指定贵州富迪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因预重整工作需要对九州名城公司在建工程造价、后续工程施工费用进行核定临时管理人于2024年12月3日发布《贵州九州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关于遴选工程造价机构的招募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现就原公告调整及补充内容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将原公告中“一、报名条件”调整如下:

1.将“1.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相应执业资质,近三年连续正常执业,并通过上年度有关部门的年检;”调整为“1.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相应执业资质,并通过上年度有关部门的年检

2.删除原公告报名条件中的“3-6”项。

(二)将原公告中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调整如下:

1.“1.按照临时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项目的已完工程造价,配合临时管理人与未结算的施工单位进行结算,以及完成相关工程类债权的认定,按临时管理人要求提供相关成果文件;”调整为“1.按照临时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未结算的工程结算审核,配合管理人完成相关工程类债权的认定,按临时管理人要求提供相关成果文件;

2.“2.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预重整工作,进行后续工程的预算,协助临时管理人及相关单位开展复工续建相关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咨询、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调整为“2.完成后续工程的预算编制,按临时管理人要求提供相关成果文件;”

3.提交报告的时间修改为“确定为中选机构后的20个自然日。”

(四)将原公告中“四、报名材料”中的“4.入围法院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的证明材料删除。

(五)将原公告中“六、选聘程序”中的第2条调整如下:

报名机构如超过3家,需先由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摇号选中3家机构,再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表进行评审选定;如报名机构不足3家,则直接按照评分表进行评审选定。最终评审确定2家机构作为首选和备选。(评分表见附件

(六)将原公告中“七、特别说明第2条”调整为“2.如案件进入重整程序或转换为其他破产程序或因案件需要,需要调整报告,中介机构根据管理人要求进行调整出具报告,不再另行收费。”

二、增加内容

1.第一条企业基本情况中增加“3.项目情况:云尚九州项目,建设单位系“贵州九州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由C、D1、E地块组成,总建筑面积约83万㎡(计容面积约60万㎡)。

截止目前,该项目E地块住宅(E15、E16-2、E17、E18栋)已完成并投入使用、售楼部E19栋已建成,其中1幢写字楼(E20栋)未施工完成;D1地块3幢住宅D12、D13、D14栋、幼儿园D11施工已完成,1幢公寓(D10栋)未施工完成;C地块(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其中C7栋、C8栋主体施工已完成并进入装饰装修阶段,C6栋已施工至标准层一层、C9栋局部已施工至标准层六层,其余未开始修建,目前该项目整体处于停工状态。

该项目仅E区E15、E16-2、E17、E18栋住宅已完成地上部分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E16-1(裙楼)、E16-3、E16-4栋住宅及E区地下室、售楼部E19未竣工验收及备案;D12、D13、D14幢住宅及地下室、D11(幼儿园)幢目前未竣工验收。

以上情况仅供参选机构报价参考,实际以项目现状及有关机构登记为准。

2.第七条特别说明中增加“4.因本案目前尚处于预重整程序,造价机构费用纳入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需要经过债权人会议同意。”

三、其他

1.请有意承接本项目以及已经提交报名材料但仍需补充或按照本公告调整材料的中介机构,将书面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并密封(或邮寄)至以下联系地址和联系同时向临时管理人邮箱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

2.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西路56号云上九州营销中心2楼临时管理人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邓律师18785039618;吴律师15585077852;临时管理人邮箱:15180807247@163.com。

3.报名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4121617:00前邮寄送达应确保在该时间前送达)

4.本公告未尽事宜,仍按原公告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附件:

《工程造价机构评分表》;

《报价函》。

 

 

贵州九州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十二十一日

 

 

 

 

 

 

 

 

 

 

 

 

 

报价函

 

投标人                                        

项目名称:贵州九州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工程造价机构选聘项目                            

 

序号

报价分项名称

投标报价元)

1

未结算的工程结算审核


2

后续工程的预算编制



报价合计


注:

1.如案件进入重整程序或转换为其他破产程序或因案件需要,需要调整报告根据管理人要求进行调整出具报告,不再另行收费

2.本表所填报价为总包干价格,含税费、工作人员差旅费等;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贵州九州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选聘工程造价机构

评分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1

机构情况
20分)

1.机构成立(5分)

参选机构成立1年(含本数)以上,计3分,成立2年以上计4分,成立3年以上计5分,总计不超过5分。

2.从业人员(10分)

造价工程师资格3名,计5分;每增加1人增计1分,总计不超过10分。

3. 团队安排(5分)

为本项目组建团队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有3年以上造价工作经验人员3名,满足条件得3分,每增加1人增计0.5分。总计不超过5分。

2

业务经验
30分)

1.业绩(20分)

承办2次房地产工程造价业绩的,计5分基准分,每增加1宗增计1分;办理过房地产破产工程造价业务的,每件增计5分;同一个业绩不重复计分(按照得分最高的项计),总计不超过20分。

2.现场工作负责人业绩(10分)

现场工作负责人有三年(含)以上造价工作经历,计2分基准分;近三年办理过1次破产造价业务,计2分基准分,每增加1宗增计2分;办理过房地产破产造价业务的每件增计4分;同一个业绩不重复计分(按照得分最高的项计),总计不超过10分。

3

工作方案
20分)

1.工作服务方案/项目陈述书(20分)

参选机构提供的书面项目陈述书应当结构完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负责人及其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工作计划和安排、联系方式、无利害关系声明等。根据方案情况酌定计分。未提供项目陈述书的不计分。

4

报价
30分)

以各参选方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最高不超过30分。

5

总计(100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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