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兴义市弘达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

关于贵州省兴义市弘达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

公开时间:2025-05-29 公 开 人:贵州省兴义市弘达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44次
  • 打印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2025年5月26日裁定受理贵州省兴义市弘达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贵州道仁律师事务所担任贵州省兴义市弘达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贵州省兴义市弘达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6月30日前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点:贵州省兴义市桔山大道祥瑞大厦六楼贵州道仁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562400;联系人:令狐薇,电话:18285941828;联系人:赵杨,电话:13985090277),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桔山大道祥瑞大厦604号道仁律师事务所

线上申报邮箱:804510225@qq.com




附件

债权申报资料.pdf 下载
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