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羊城好大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广州羊城好大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小时前 公 开 人:广州羊城好大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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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通知书

 

(2026)好大夫破管字第04号

致:广州羊城好大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债权人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4日作出(2025)粤01破申89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羊城好大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好大夫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3月5日作出(2025)粤01破486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为广州羊城好大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人为陈联书。

为保障破产清算的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债权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人民法院的公告,广州羊城好大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4月1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为节约债权人申报时间,提高债权申报及审查效率,推荐债权人使用电脑PC端或微信小程序申报方式,债权人也可以采取邮寄申报或现场申报方式。债权人仅需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即可,无需重复申报。

电脑PC端债权申报网址:智慧破产管理系统:https://ebank.pingan.com.cn/stb/pcqsweb/index.html#/login

微信小程序网址:微信搜索“智慧破产管理”小程序

现场申报/邮寄申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21号粤海金融中心29层。

现场提交资料及接受电话咨询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2:00,14:30-18:00(来访敬请提前一天致电预约)。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学信、庄斯慧

电话:020-38556253;

电子邮箱:guanliren@genius-law.com;

二、本通知后附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格式文本,请债权人参照填写及准备相应债权申报材料,并准备原件备查。

逾期未申报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自本案裁定受理之日起,有关广州羊城好大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依法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广州羊城好大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有关对广州羊城好大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的执行程序依法中止,申请执行人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申报债权。

三、广州羊城好大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的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按《债权申报须知》提交申报材料。

有关广州羊城好大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的受理破产清算申请裁定书、受理公告、《债权申报须知》、债权申报资料模板等信息,管理人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金轮律师事务所清产团队”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发布,债权人可自行查看。后续有关本案进展及有关通知和信息等,管理人将在上述平台同步发布,债权人敬请关注。

四、广州羊城好大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五、附利息的债权自人民法院裁定广州羊城好大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之日停止计息,即利息债权的计算不超过2025年11月24日。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4月15日下午15:50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60法庭召开。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当庭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广州羊城好大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3月11日

附件

【好大夫】债权申报通知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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