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世嘉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公告

贵州世嘉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公告

公开时间:2026-07-27 公 开 人:朱秉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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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9-0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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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黔0330 破2 号之二

本院根据申请人贵州世嘉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 年4 月7 日裁定受理贵州世嘉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 年4月 7日指定贵州山一律师事务所为贵州世嘉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贵 州世嘉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 年8 月31 日前,向贵州世 嘉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湛江路城市之星4栋3楼;邮政编码: 56300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谯文丹、朱秉烨18166928066)申报 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 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 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 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 使权利。贵州世嘉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贵 州世嘉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9月4日上午9时在本院二号审判庭召开第一 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 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1 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 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委托代理人与债权人 系夫妻或其他直系亲属关系的,应提供身份关系的证明文件;委托 代理人为债权人员工的,应提供工作证明。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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