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顺佳涂料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南宁顺佳涂料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7-02 公 开 人:南宁顺佳涂料有限公司清算组
浏览次数:1196次
召开时间:
  • 打印

南宁顺佳涂料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南宁顺佳涂料有限公司债权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31日作出(2023)桂0102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黄元顺对南宁顺佳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佳公司”)的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6月10日作出(2024)桂0102号强清1号《决定书》,决定由广西广君合破产管理有限公司牵头成立南宁顺佳涂料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负责顺佳公司的强制清算工作。现就顺佳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事宜公告如下:

南宁顺佳涂料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时30分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4号法庭召开。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南宁顺佳涂料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7月1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