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6-05-25 公 开 人:漯河慧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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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5-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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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3 月 30 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漯河市艾维尔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7日指定漯河慧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漯河市艾维尔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漯河市艾维尔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前向漯河市艾维尔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建业森林半岛 39 号楼四楼 426 室;邮政编码:46200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志敏,1378309000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漯河市艾维尔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漯河市艾维尔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00 在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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