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紫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公告

关于上海紫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10 公 开 人:上海紫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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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紫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2025)沪03强清825号

强制清算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18日作出(2025)沪03强清825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上海紫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紫星公司”或“债务人”)强制清算案,并于2025年12月30日作出《决定书》,指定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担任紫星公司清算组(下称“清算组”)。现清算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紫星公司债权人应于2026年4月20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二、紫星公司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如有其他相关事宜,请与清算组联系。

三、紫星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清算组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66号富士康大厦12层;

联系方式:紫星公司清算组,13020190280 13062670970。

上海紫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3月9日

附件

20260310-紫星-强制清算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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