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行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山西太行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4-03 公 开 人:山西太行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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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行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张彦的申请2024827日裁定受理山西太行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829日作出20240115号决定书,指定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山西太行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经管理人调查,截至破产清算日,山西太行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欠付职工债权为378,179.29元(详见《职工债权表》),现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549日。公示期内若职工债权人对所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届满之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要求管理人更正。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清单载明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山西太行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43日                

 

 

 

附:

1、山西太行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表;

2、管理人联系方式:17803517775(张律师)15735174585(李律师)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路1号华润大厦T534-35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


附件

山西太行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及职工债权表.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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